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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日前,崔永元的搜狐微博裏出現了這樣一條信息:“《百家講壇》的紀連海先生在杭州出差住在五星級酒店裏,被服務員憑相貌認成通緝犯報警。杭州警方出動將其帶回局子,而局子裏羈押的人都看過《百家講壇》認識紀先生,看來只有警察不看這種高雅節目。後來,紀先生被放回五星級酒店睡了後半夜。醒來想告警察,被告知關押不到五小時,不能告。謝謝那些愛看《百家講壇》的犯罪嫌疑人。”
杭州警方迴應
杭州警方22日正式迴應稱,紀連海入住酒店被查原因是接待人員用網上逃犯身份證登記。4月20日晚9點,作爲接待方的杭州某圖書館安排工作人員杜某到天元大廈爲紀連海辦理入住手續。杜某使用自己和哥哥的身份證登記了入住人員信息。當晚,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四季青派出所在對賓館飯店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杜某登記的2208房間人員信息中,其中一名是警方通緝的涉嫌經濟犯罪的在逃人員杜宏傑,於是進行了嚴密的布控。
在接待大廳覈實身份
當日11點10分,紀連海入住2208房間後,即被四季青派出所民警帶回所裏覈實情況。經覈實後,11點47分,民警用車將紀連海送回酒店。派出所監控錄像表明,警方對紀連海整個身份覈實過程均在派出所接待大廳進行,歷時37分鐘。由於紀連海還在杭州參加活動,記者22日只聯繫到了他的夫人。紀連海夫人稱,的確有這樣的事情,目前杭州警方已經向紀連海道歉,紀連海夫妻並不想再對此事進行深究。不過,與媒體報道不同的是,紀夫人稱紀連海當時隨身攜帶身份證明,並在賓館向警方出示了。
律師稱“被抓”並不確切
對於網絡上所說的“被抓”,北京柴傅律師事務所的夏祥律師稱這樣的說法並不確切,這裏的“抓”其實模糊了逮捕、詢問、協助調查等工作的界限,容易給人以誤解,並有可能造成對紀連海的負面影響。
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稱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是公民應盡的義務,這裏不分名人還是凡人。(滿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