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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4月25日電 25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佈重要的或者緊急的政務信息時,應當提供文字提示、手語、語音等無障礙信息交流服務。
徵求意見稿規定,設區的市級以上電視臺在播出或者重播電視節目時應當加配字幕,每週至少播放一次配備手語翻譯的新聞節目。城市公共服務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應當建立語音提示、屏顯字幕、視覺引導、聽力輔助等系統,爲無障礙信息交流創造條件。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火警、匪警、醫療急救、交通事故等緊急呼叫系統,應當具備方便聽力、言語殘疾人的報警、呼叫功能。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網站、重大文化體育活動網站、政府公益活動網站、爲殘疾人提供服務的公共服務機構的互聯網網站,應當逐步達到無障礙網站設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