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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揚揚的“盧灣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事件似乎落下帷幕了。據新華社報道,上海市紅十字會向新華社記者表示,此次消費並非社會各界捐贈的救災救助款,系公務活動消費,人均消費水平明顯高於標準,超標款項已全部退回。上海市紅十字會決定,向全市紅十字系統通報批評盧灣區紅十字會在公務接待活動中的鋪張浪費現象。
按理說,相關部門查得夠及時的,處理速度也是挺快的。但此風波仍沒有平息下來。一是媒體上仍有不少評論表達不滿,二是大量網友仍對此事“心存芥蒂”,甚至有人認爲此事對中國紅十字會工作造成了“極大殺傷”;更有人認爲,僅退回超標款項,處理太簡單了,難以平息公衆的怨氣和怒火。
其實按照大家見識過的披露出來以及沒披露出來的“高額消費”標準,近二十個人的一頓9859元的花費,實在也算不上什麼天價。我們曾見到的天價茅臺、天價香菸、天價吊燈……哪個不更甚於此?試想,如果一頓飯吃9859元的事放在中石化身上,會產生這樣的“轟動效應”嗎?所以,這件事最刺激公衆神經的,不是吃飯的錢,而是吃飯的人。
紅十字會是什麼?在公衆頭腦中,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公益性質的救助機構。那麼,這樣的機構一旦和“大吃大喝”聯繫起來,會產生怎樣的殺傷力啊!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會經費來源有四方面:會員繳納的會費、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動產和不動產收入、人民政府的撥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近日公佈了2011年收支預算,其中財政撥款4983.78萬元,佔其預算收入的99%以上。所以,他們的大吃大喝,應該是吃公款,而非吃捐款。這就是專家所稱的,“如果公務接待費用從國家的財政撥款裏支出,標準超過一般的公務標準,那就不是公益的問題,而是公務員行政違規的問題”;也就是後來通報所稱的,“天價飯費”屬行政違規,並非濫用捐款。
然而這解釋,不能消除此事所導致的信任危機。“天價飯費”的澄清,只能澄清事情的表象,難以澄清事情的“本質”。因爲公衆最關注的,是對於“公益機構”和“公款吃喝”兩個名詞並列的質疑。特別是,有如此“飯局精神”的人適宜在紅會這樣的公益救助機構中任職嗎?公衆能放心捐款嗎?
當然,公益機構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公務接待或應酬,但關鍵在於一要公開,二要謹嚴。不可避免的公務接待應該公開;同時,對每一次公務接待或公款消費都要謹嚴,小心再小心,嚴格再嚴格。中國有句古話,“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經過瓜田時如果彎腰提鞋、走過李樹下時如果舉手扶帽,極可能招來懷疑。這不能怪懷疑者多心,而是因爲你就處於那樣一個敏感的位置。所以不僅是紅會,任何一個公益性質的機構,都應該小心在意“瓜田李下”。凡是工作中所涉及的公款消費,既要無悖於程序,更要無悖於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