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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天津視窗4月26日電:
天津市規劃局
高度重視地下空間信息管理工作,圍繞貫徹落實國家《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加強制度建設,創新工作方法,加大管理和服務工作力度。全國第一部地下空間規劃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天津市地下空間規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09年3月1日由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發佈施行。
《條例》對天津市城市地下空間的管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測量單位進行了法律約束、規範地下空間的規劃設計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在施工過程中頻繁出現的挖斷線纜、水管等事故發生,爲社會公衆提供了監督各個職權部門工作的法律依據。爲貫徹落實《條例》,規範地下空間信息更新、查詢利用及信息保密與安全、法律責任等,市規劃局還組織擬定了《天津市地下空間信息管理辦法》,明確地下空間信息管理的範圍和職責,將地下管線信息管理延伸至地下空間信息管理,並進一步完善地下空間信息匯交、更新和查詢利用等基本制度。同時,在吸取和總結國內其他城市地下管線調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家行業標準,結合實際制定了天津市地方標準《天津市地下管線信息管理技術規程》(DB/T29-152-2010),從技術層面規範地下管線信息管理工作,有的放矢地解決了地下管線信息建設和管理問題,對天津市地下管線信息管理將會起到約束、限定、引導和規範作用。
通過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建設,進一步完善了地下空間信息管理體系,將6000多個工程項目數據整理納入地下管線信息數據庫,信息數據覆蓋中心城區面積的70%以上,並對外提供信息查詢服務,帶來了巨大的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