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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規劃局副局長王鳳玲、建管處處長梅剛正接受專案組調查,同時被調查的還有兩名原副局長。權威人士證實,此案因一房地產商與規劃局之間的“中間人”筆記本泄露引發,本上記錄有行賄情況,涉及省市級官員60多名。(4月27日《新京報》)
報道稱,這名“中間人”與太原市規劃局關係熟絡,房地產商通過他辦理規劃審批,每單公開要價200萬元。山西省檢察院有關人士證實,他們正是起獲了這名“中間人”的一本行賄送禮筆記,根據裏面線索,開始調查太原市規劃局相關人員。
實際上,涉案核心人物王鳳玲多年來一直主管太原市規劃局的建管工作(建設用地管理和建設工程管理),此前也曾經歷過兩次房地產、規劃領域的案件,卻未被拉下馬。王在太原有數十套住房,她能在某些單位集資建房時以極低價購房,這也成爲太原市規劃局“公開的祕密”。
既然是“公開的祕密”,紀檢部門爲何始終沒能察覺,王鳳玲等人爲何始終沒被倒?反倒是因爲“中間人”的“行賄筆記”才被正式調查。是因爲涉案官員的手段高超“有運氣”,因爲規劃系統內部風氣已壞,還是因爲當地的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不到位?“行賄筆記”牽出衆多官員,而如果沒有這筆記,這些貪官蠹蟲又何時會被查處?換言之,我們希望,即使沒有“行賄筆記”,相關部門也應查出貪官,機制也能防範貪官。
近年來,國土、規劃、建設領域腐敗大案、要案頻發,涉案金額往往十分巨大。專家分析,這些領域腐敗案頻發,很重要的一點是土地領域權力設置過分集中,缺少強有力的制度執行和監管,行政行爲沒有做到全程陽光,特別是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的權力運行制衡和糾錯制度不健全。而從本案的報道中可見,這一點在太原市規劃局腐敗窩案中體現得很明顯。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3月份的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指出,“各種腐敗現象背後都有權力的支撐。哪裏權力集中,哪裏產生腐敗的風險就大;哪裏權力不受制約,哪裏腐敗現象就嚴重。”他特別指出,當前公共工程建設、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政府採購等領域,是以權謀私、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重災區。因此,他要求在這些領域,嚴格禁止權力介入。在這方面,各地都下了死命令。例如天津,要求着力加強土地出讓和徵地拆遷監督管理,禁止違規批地、擅自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着力加強城市規劃監督管理,嚴禁違規變更規劃和調整容積率。天津市規劃局也提出了四項措施,加強城市規劃監督管理,要求嚴格執行規劃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程序,嚴格執行《天津市建設用地容積率調整規定》等制度,嚴禁違規變更規劃和調整容積率;並且要求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擴大公衆參與、民主決策和社會監督,實施“陽光規劃”,使規劃管理行爲更加規範化、法制化。
實行嚴格的制衡和糾錯機制,才能防止以權謀私行爲的出現;保證嚴格的監督和管理環境,才能預防貪污腐敗問題的發生。對於土地、規劃這樣權力集中腐敗高發的領域,更需要嚴格的制度和監督。也只有有了嚴格執行的政策制度和健康運行的監督機制,纔可能在貪官伸手之時,即使沒有涉案人的“行賄筆記”,也能把他們查得一清二楚。(文/聞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