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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
深圳4月27日電 (胡謀 劉燕燕)爲切實做好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的海關安保與通關服務工作,深圳海關根據
海關總署
的授權,於4月27日與深圳大運會組委會執行局共同發佈了《中國2011年深圳大運會物資通關須知》(以下簡稱《通關須知》)。
《通關須知》是海關總署在參考北京奧運會和廣州亞運會的物資通關監管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大運會的通關需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海關監管規定而制定的。
據介紹,《通關須知》包含了暫時進境物資的通關管理,包括隨身攜帶進境的物資、通過貨運方式進境的物資、境外記者採訪器材、暫時進境的期限、暫時進境結案等;免稅進境物資的通關管理,包括個人自用物品、捐贈物資、展覽用品等;租賃物資的通關管理;依法需要特別批准進出境物資的通關管理;禁止進境物資的管理;以及其他事項,如推薦進出境口岸、提前提供物資清單、通關模式、大運會物資總擔保等六個方面。
《通關須知》對大運會相關人員和物資通關的海關監管規定及便利措施,作了清晰明確的分類指引。大運會參會人員可憑大運會組委會執行局出具的《出入境便利證明》享受通關便利,在皇崗、深圳機場、深圳灣海關可選擇專用通道優先通關。
《通關須知》明確了大運會組委會執行局爲辦理大運會進出境物資的主體,海關憑執行局出具的《中國2011年深圳大運會進境物資證明函》辦理大運會進境物資的通關手續;如需提交擔保的,由大運會組委會執行局統一提供稅款總擔保。受邀境外記者如需攜帶採訪器材等進境,一般情況下需自行辦理擔保、審批等手續,本次大運會只需憑執行局簽發的邀請函、物資證明函及擔保等即可辦理海關手續。
此外,對於野生動植物、藥品、比賽用槍支彈藥、無線電發射設備和器材、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等特殊的進境物資,依法需要得到國家或地方有關部門的特別批准,海關將驗覈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辦理通關手續。
深圳海關副關長陳振衝表示,深圳海關作爲主辦地海關,將義不容辭地對大運會籌辦和舉辦工作給予全力的支持,最大限度地簡化大運會相關人員和物資的通關手續,爲其提供優質服務,提高通關效率。
一是積極籌建“大運會物資通關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大運會物資的暫時進出境、減免稅審批等海關通關監管手續,提供“一站式”服務;
二是在皇崗、深圳機場、深圳灣海關設置大運會專用通道,爲大運會進出境相關人員和物資提供優質的服務;
三是在大運村設置海關諮詢服務中心,在大運會官方網站和海關網站開設大運通關專欄,並加大在媒體的宣傳力度,讓廣大參會人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及時、準確、全面地瞭解海關各項政策規定;
四是廣泛開展大運會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宣傳,對大運會會徽、吉祥物等執行海關知識產權邊境保護。在執行局辦理大運會知識產權海關備案手續之後,我們將加大對通關環節的監控,堅決打擊侵權貨物、物品的進出境,維護國際大體聯和大運會組委會等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五是嚴查覈、生、化、爆等禁止、限制進出境物資,構築嚴密的口岸防線,有效履行海關安全保衛職責,確保口岸相關進出境人員、物資及運輸工具的安全;
六是加強與北京、烏魯木齊、廣州等其他海關的聯繫配合,對通過其它口岸進出境的大運會物資,可以採用“口岸施封,目的地現場查驗放行”等通關模式,實現大運會物資通關的無縫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