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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根據《濱海新區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濱海新區確定多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其中,區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優質幼兒園的新改擴建及提升改造。
據介紹,區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對塘沽、漢沽、大港管委會2011年至2012年達到國家頒發《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和市頒幼兒園相關標準的新建、改建、擴建提升改造幼兒園建設項目(不含新建居住區配套園所),按照園舍建設工程建設總投資的50%給予資金補助。
各管委會嚴格落實公建配套幼兒園建設,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竣工後,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三個月內無償移交教育行政部門用於舉辦幼兒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其用途。
對建成住宅小區未按批覆規劃建設配套幼兒園的,由相關管委會負責在年底前完成補建,交付教育行政部門用於舉辦幼兒園。不具備配套建設條件的,由各管委會根據本區域幼兒園建設總體規劃,結合本區域實際,新建或改建、擴建幼兒園。
同時,各管委會按照市一級幼兒園標準,對農村城市化配套幼兒園進行建設提升。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至2所示範性公辦幼兒園,合理配置公辦幼兒教師。記者張勇智檀昕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