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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4月29日電(記者沈錫權商意盈嶽德亮)來自貴州凱里的粟春好在杭州一家保安公司工作,公司經常用各種名目剋扣他的工資。他說,如果再拿不回那些錢,就打算找幾個老鄉幫忙去向老闆“討說法”,“反正‘光腳板的不怕穿鞋的’。”
記者在採訪時瞭解到,中國農民工在遭遇侵權時,習慣“一找老鄉,二找勞動局,三找媒體”,而沒有多少人想到去找被賦予保護工人利益職責的工會組織。
43歲的鄭均建是河南淮濱縣固城鄉人,他在杭州一家物業公司當保安。每個月工資1370元,全年無休。當被問及如何維權時,鄭均建說:“只要你還想在那個廠做,是不可能跟老闆發生矛盾的。”
除了找老鄉,農民工另一條主要的維權路徑是找當地勞動部門。據統計,2010年,浙江省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36080件,涉及勞動者人數57009人。此外,全省各級勞動仲裁委及基層調解組織還以案外調解的方式處理勞動爭議案件59396件。
來自安徽淮北、在杭州市江乾區保安服務公司工作的宋世軍說:“找勞動局還管些用。工會主席拿的是老闆的錢,當然替老闆幹活了。”
雖然《工會法》把工會定位爲職工利益的代言人,而實踐中,工會往往扮演起居中調解的“第三方”角色。
“無維權組織易亂,有維權組織則治。”浙江省社會科學院調研中心主任楊建華表示,應該把所有的勞動者納入工會體系,工會應該對勞動者的正當權利起到應有的保障和保護作用,而不僅僅只是資方的附庸。
楊建華說:“社會應該建構起一些相應的爲勞動者服務的民間組織,順應‘小政府、大社會’的發展大勢,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讓勞動者可以正當有效地表達自己的意願和訴求。”
位於杭州市九堡鎮的“草根之家”,是當地一個頗具影響力的農民工爲互助維權自發成立的民間組織。目前已被納入杭州市工會系統,改名爲“新杭州人志願者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