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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發佈關於2011年一季度全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通報。通報提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做好汛前汛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要及時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汛前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認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訓,高度重視汛期強降水、洪水、颱風、泥石流、雷電、高溫等自然災害對安全生產工作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把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擺到重要位置,超前謀劃部署、預防,做好各類隱患、危險點的排查治理和除險加固工作。
二是要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專責,指定專門機構、專門人員負責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加強與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聯合、協調與配合,強化各類災害的預報、預警、預防工作。
三是要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層層落實責任,將防範、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別要抓好基層企業和作業現場汛期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
四是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單位、重大危險源要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採取措施徹底消除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確保安全渡汛。
五是要加強應急管理,做好應急值守和應對準備,確保能夠及時、有序、有力、有效地應對因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