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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4月29日電(記者王文帥、吳雨)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近日表示,《信託法》頒佈十年來,信託業在金融服務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中國信託業是隨着改革開放逐步發展起來的,有個逐步摸索的過程,還面臨很多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促進信託業發展,需要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蔡鄂生在銀監會與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聯合舉辦的“《信託法》頒佈十週年紀念研討會”上指出,《信託法》明確了信託關係,對信託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制度保障作用。但《信託法》之外,“信託業法”也是信託業發展的重要法律基礎之一,其應對營業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作出明確規定。由於缺少“信託業法”,信託公司的合法權利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而且目前還沒有真正能夠用信託法來維護信託業、信託公司的權利的案例可以參考。
蔡鄂生表示,因信託關係適用廣泛,所以信託業不僅是指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只是信託業的一部分。在沒有“信託業法”的情況下,銀監會作爲信託公司的監管機構,制定了《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兩個部門規章。這兩個辦法從行業監管的角度對“信託業法”缺失情況下的立法進行了彌補,對保證信託公司健康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與此同時,這些行業性的規章、規範性文件近年來一直處於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去年出臺的《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就是根據我國國情對信託公司監管實踐進行的探索創新。
蔡鄂生強調,雖然十年來信託行業的制度建設對整個行業發展起到了保障作用,但仍需不斷完善。銀監會將認真履行職責,通過監管促進信託公司穩健經營,同時也要依靠立法機關、各個部門、信託公司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共同促進整個信託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