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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周婷玉黃小希)衛生部新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今年5月1日起實施,這也意味着“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等新規定將正式生效。
修訂後的實施細則中增加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菸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菸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菸者進行勸阻。
衛生部監督局環境衛生處處長謝楊說,實施細則生效後,可以理解爲今後飯店、候車室等公共場所不應再設“吸菸區”,這與世衛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精神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