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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於重整停牌期的*ST廣夏近日披露了2010年年報,已無任何經營性資產、主業處於停頓狀態的*ST廣夏去年營業收入爲0,淨利潤虧損9154.14萬元,基本每股收益爲-0.133元。
不過,與上述蒼白的業績數據相比,投資者最爲關心的還是*ST廣夏的破產重整進程。*ST廣夏昨日的一則重整進程公告顯示,公司的重整工作仍停留在“2010年11月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階段,但審計評估及債權確認等相關工作還在進行中,即無實質性進展。而這,距離*ST廣夏去年9月中旬進入重整程序已相隔逾7個月之久。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相關規定,“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個月”。而細心的投資者不難發現,*ST廣夏在今年3月14日——6個月期限即將屆滿時,曾向法院申請將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的期限延期3個月。
如今,又1個月過去,*ST廣夏的破產重整依舊未有任何進展。對此,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在對*ST廣夏2010年年報出具“非標意見”中也特別強調,重整中債權人申報的債權金額與上市公司賬面列示應付款項金額不一致。截至目前,對已申報債權的審查、確認工作尚未完成,故會計師無法實施有效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ST廣夏方面在迴應中則承認存在差異,僅表示管理人的債權審查工作還在進行中。 而在債權確認尚未完成之下,本次重整所涉及的債權清償等一系列工作更無從談起。根據破產法相關規定,若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儘管*ST廣夏管理人在公司最新財報中提出未來將積極引進重組方,注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資產,早日解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問題。但在重整停滯不前且距重整期限尚不足2個月的背景下,留給*ST廣夏的時間已所剩無幾。記者 徐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