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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青島訊養豬之前要先簽訂瘦肉精承諾制度,設置瘦肉精黑名單制度,給散戶養殖建立臺賬,重點監管收購販賣企業和經紀人。4月28日上午,記者從青島市養殖及相關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從4月28日開始到明年3月,青島市畜牧局將開展爲期一年的“瘦肉精”專項整治活動,在整治期間,對“瘦肉精”違法案件,一律依法給予法定範圍的最高限處罰,10部舉報電話緊盯違法行爲,舉報瘦肉精可獲100元至5萬元獎勵。據瞭解,使用“瘦肉精”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死刑。
在開展“瘦肉精”清繳活動期間,對在5月31日前主動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上交“瘦肉精”的養殖場(戶)及其他人員免於處罰。(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