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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五一”小長假將至,旅遊市場又將迎來一個小高峯。塘沽消協針對旅遊服務市場投訴較集中的方面,歷數旅遊消費市場服務縮水、價格不透明等問題,爲廣大市民提供消費提示。
近日,消費者王先生向塘沽消協打來電話反映,他花4300元在某旅行社報名參加境外旅遊。報名費中有600元是指定消費,但到泰國後,指定消費的金額則變成了最低1480元。王先生回國後找到旅行社詢問,但其給出的解釋是,合同內寫明瞭指定消費金額爲1480元,王先生在簽訂時並沒有提出異議,而出現這種情況緣於簽訂時沒有認真看合同。
帶着孩子一起參團旅遊的趙女士則遇到了餐飲住宿服務縮水的問題。根據趙女士提供的情況,她和旅行社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住宿標準爲準四星級,但實際提供的只是普通的住宿條件,甚至缺少桌椅、衣櫥等必要的生活設施。此外,旅行團提供的用餐環境不夠衛生,飯菜樣式單調。此外,消費者對消費價格不透明、旅行社侵害消費者知情權、旅遊服務質量不高等方面的投訴也較爲集中。
對此,塘沽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簽訂旅遊合同時,一是要看清合同中對旅遊內容、費用、退團、轉團、合同變更以及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有無明確規定。二是一些模糊的、容易引發糾紛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如:住宿的標準(是招待所還是星級飯店,不要相信“準星”等模糊字眼);交通工具的標準(火車是快車還是慢車,是普通臥鋪還是空調臥鋪;汽車是進口還是國產、有無空調,是否走高速公路)等。
在旅遊途中如果出現服務質量問題,消費者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也可及時向當地相關部門投訴,特別注意的是消費者向有關部門請求用保證金賠償的時效期限爲90天。無論尋求何種救助,消費者均要妥善保存好合同、發票或收據、行程計劃等相關證據。(記者袁曉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