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東“醉駕入刑”第一人被刑拘(資料片)潘炳攝
新聞源:@直江:“五一”放假去朋友家吃飯。我開車去的,本不想喝酒,但經不起朋友勸,還是喝了。晚上走的時候,雖心存僥倖,但更擔心查酒駕吹超標了,左思右想還是打車回家了。現在想想,當時要真是開車回家被交警查到判了刑,勸我喝酒的是否算教唆犯罪呢?全媒體記者宋莉張婧雅聯動報道自五月一日起,“醉駕入刑”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執行,當日凌晨,北京、南京、廣州、深圳、重慶、成都、杭州等地交警部門查獲多名涉嫌醉酒駕駛者,不少“醉貓”司機成爲當地“醉駕入刑”的第一人。山東的“醉駕入刑”第一人也在五月二日產生。
“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鐵,喝出血。”自古以來我們的酒桌文化就絕對離不了“勸酒”這個意義深遠的動作,如果說很多醉酒司機被抓後拿“被勸酒,不得已”當藉口,那麼,勸酒者是否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贊成聲:惡性酒文化 讓人慾罷不能@陳杰峯:我爲交通安全法獻策:醉駕除了懲處本人外,還要重罰陪酒的,尤其是勸酒的人。我是一名事業單位的基層幹部,我是滴酒不沾的人,並且還要開車,但是由於應酬,我是逢宴必醉。都是因爲下屬、兄弟單位、還有上級領導勸酒的結果。我對勸酒是深惡痛絕的。全是勸酒惹的禍,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椿樺:強勸司機飲酒當處教唆罪。有些時候並不是司機喜歡蹲大牢,而是惡性酒文化讓人慾罷不能,而一旦你喝了酒,你的膽子慢慢地也就壯了起來。這麼說來,對強行勸酒者也治罪,並非無稽之談……
@燒餅硯:朋友聚餐,很多時候喝酒多少不取決於酒量而取決於想不想喝,判斷清楚你就可以大力勸酒,但如何判斷對方想不想喝一直缺乏一個標準。現在終於有了,如果他開車來就是不想喝;如果有車不開就是想喝。 反對聲:勸酒算犯罪,飯店也是共犯?@阿鏡:醉駕純粹本就屬當事人的個人行爲,勸酒者有責任但也不應爲刑責——形成醉駕這種犯罪行爲的因素在於醉駕者本身。
@許夢妮Tiffany:雖然喝酒是不應該,但很多時候也是出於迫不得已,勸酒只是一種社會交際的現象。如果勸酒是屬於教唆犯。那在交際圈裏就限制了很多的餐桌自由和規矩的約束。
@小警小雷:不管勸酒人出於什麼目的都不能等同於教唆犯罪,勸酒人勸的是酒而不是勸的酒後駕車,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不然,車商、飯店等不也是共犯了?
@林沖好漢:反對。能駕者,首先是一個法律意義上有自主行爲能力的行爲人。如果處罰勸酒者,與古時連坐法有何區別? 擔憂:取證和執法難度比較大@維他命hk:可以理解,但定義、取證和執法的難度比較大,需要我們的法律專家們和相關部門及人事反覆討論、研究和論證。
@明清石:“如果是在公務活動中,勸酒的人,可不是普通平民。”不一定,比如可能是美女。另外,被勸酒的,比如官員,很多不需自己開車。怎麼辦?
這個論題不具討論價值,如果這樣討論下去,那賣酒的是否也應以提供作案條件入罪,酒駕既然已經上升到刑罰階段,那執法部門就應該切實加大查處力度,以震懾所有心存僥倖之人! 公安:教唆犯罪尚難認定記者就此爭論電話採訪了濟南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康代明。康處長表示,在查到酒駕人員後,是否牽連勸酒者這一說法並沒有什麼解釋,也不會稱之爲教唆犯。但在醉駕發生肇事案件後,肇事者家屬可以追究與其一起參與喝酒人的相關責任。
濟南舜天律師事務所的刁存江律師解釋稱,所謂教唆,是指被教唆人,由於教唆,去實施教唆所犯罪內容。勸酒者只是勸其喝酒,而沒有勸其喝酒後開車,把勸酒者歸爲醉駕教唆犯這一說法不成立。 -鏈接 外國這樣處罰“醉駕”美國:如果醉駕被警察抓到,除了一系列罰款與監禁之外,司機還要重新到駕校學習,甚至要到醫院專門看護那些住院的事故受害者,看駕校播放的醉酒駕車造成慘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片。
日本:對違規者可處以最高5年監禁或約9000美元的罰款。新規還出臺了“車輛提供罪”、“酒水提供罪”及“同乘罪”等新罪種,規定凡是向酒後駕車的司機提供車輛、酒水的人以及車上乘客都要受到嚴厲處罰。 喝紫蘇飲料可抵擋酒駕檢查? 專家:這種說法不靠譜! 新聞源:@軎祥晨鯩:5月1日實施酒駕新規後,在一些司機的車裏,悄悄多了一瓶名叫“丫啦蘇”的紫蘇飲料。江湖傳言:紫蘇能降低酒精濃度,從醉酒狀態變爲酒後。 全媒體記者宋燕茹聯動報道在一家購物網站上,有店主對於這種飲料的功效做了如下描述:“‘丫啦蘇’紫蘇(屬於綜合交叉商品,既可藥用,是臨牀常用藥,又能食用,主治感冒發熱,怕冷,無汗,胸悶,咳嗽,解蟹中毒引起的腹痛,腹瀉,嘔吐等症——編者注)飲料可以加速乙醇和乙醛在人體中的分解代謝,大幅度降低肝臟和血液中乙醇和乙醛的濃度”。同時,記者在網上看到有一種名叫“酒保”的藥,也是以紫蘇作爲原料,店主同樣號稱這種飲料具有解酒的功效。 專家:不能用來應付酒駕 山東省千佛山醫院主任醫師王曉霞告訴記者,在古書上確有紫蘇能解酒的記載,從中醫角度來看,紫蘇有加速人體代謝的功效,但是“即便是喝過這種飲料,體內酒精也要2-3個小時才能排出體外。用解酒的方法來應付酒駕行不通。”王曉霞醫師告訴記者。 交警:別抱僥倖心理濟南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康代明表示,這種說法並沒有科學依據。因爲每個人的體質和酒量以及自身的散酒情況都有所不同,而且除了依靠“酒精測試儀”外,交警也會進行血液檢測。康代明提醒,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而酒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