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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人士透露,近期全國即將啓動一輪公務用車專項治理。新部署的專項治理,將由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推進,這一小組中包括了中央紀委、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監察部、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審計署、國資委等多個部門。
對象
據權威人士介紹,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是針對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行政單位、各級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各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涵蓋用於履行公務的所有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界定
中央對六類違規行爲作出了界定:
其一,超編制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是指違反中央或地方、部門公務用車編制規定,超額配備使用、未經審批配備使用、不在編制內配備使用的公務用車。
其二,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是指超出中央或地方、部門公務用車排氣量或價格等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
其三,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是指擅自採取折舊變賣、轉送下屬單位、報廢等方式處理能夠正常使用的公務用車,利用職權以各種名義借用、調用、換用下屬單位、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服務管理對象的車輛。
其四,攤派款項購車,是指向下屬單位、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服務管理對象攤牌款項購買車輛,或擅自接受下屬單位、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服務管理對象贈送的車輛,以及攤派、轉嫁車輛運行費用。
其五,豪華裝飾公務用車,是指增加公務用車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
其六,公車私用,是指將公務用車用於婚喪喜慶、探親訪友、度假休閒、接送親友、學習駕駛等非公務活動。
處理
權威人士同時指出,對於違規車輛的處理,將本着厲行節約、避免浪費的原則進行。對屬於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的超標車,能調劑使用的,優先調劑使用;不能調劑使用,實際價值又高於新配備價格標準的,一般按照有關規定公開拍賣。
再如,越野車的管理。黨政機關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含SUV)。因地理環境和工作性質特殊的,可以適當配備國產越野車,但必須嚴格審批程序,納入車輛編制,實行集中管理,不得作爲領導幹部固定用車。又如,更換公務用車的新要求,凡是提拔、交流的幹部,必須優先使用單位現有車輛,嚴禁佔用其他單位車輛,嚴禁違規新購置車輛,等等。
據《瞭望》報道
進程
從瞭解的信息看,此次專項治理的時間表從4月下旬一直安排到今年年底,從啓動開始將分爲若干階段持續推進。
在完成動員部署的階段,其要求是中央和各地區各部門分別成立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進入清理糾正階段,各地區各部門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重點抓好登記自查、審查覈實、糾正處理三項任務,並針對情況報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其中,登記自查環節,要求登記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各單位需對公務用車進行登記,填表造冊。除了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保密要求的車輛,登記情況都將在本單位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7日。對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情況,同樣要求統計摸底。
在糾正處理環節,要求對違規問題作出處理決定。
在重點檢查階段,各級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專項檢查組,對所轄地區、部門和單位進行重點檢查,要求檢查面不少於30%。
最後是建章立制階段,包括編制管理制度、購置審批制度、經費預算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和執法執勤用車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