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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5月6日電(記者韓潔、徐蕊)記者6日從財政部獲悉,爲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提高經濟增長質量,深入推進節能減排,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將繼續採取專項轉移支付方式,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給予獎勵。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下發了《淘汰落後產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專項資金,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給予獎勵。
三部門明確,該管理辦法適用的行業爲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的電力、鍊鐵、鍊鋼、焦炭、電石、鐵合金、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製革、印染、化纖以及涉及重金屬污染的行業。
辦法強調,企業要切實承擔起淘汰落後產能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節能、環保、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主動淘汰落後產能;地方政府要切實負擔起本行政區域內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職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督促企業淘汰落後產能。
辦法要求,各地區要積極安排資金支持淘汰落後產能,與中央獎勵資金一併使用。獎勵資金必須專項用於淘汰落後產能企業職工安置、企業轉產、化解債務等淘汰落後產能相關支出,不得用於平衡地方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