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昆明5月6日電(記者王研)在昆明某駕校擔任教練的黃清紅因醉酒駕車6日被判拘役3個月,這是“醉駕入刑”後雲南省判處的首例案件。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的起訴、舉證信息表明,今年41歲的黃清紅5月1日晚醉酒駕駛機動車。5月2日,黃清紅被刑事拘留,3日案件被移送到西山區檢察院。檢方認爲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黃清紅的刑事責任,建議判處1-5個月的拘役。
西山區法院當天作出一審判決:黃清紅的行爲觸犯刑律、危及公共安全,考慮到其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