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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2月25日經檢察院批准逮捕之前,潘鍇紅是南京慈善界一顆炙手可熱的新星。這位黃埔露靈滋生物公司的負責人,不僅其公司擁有“中國化妝品行業十大質量品牌”、“中國優質名牌產品”等諸多榮譽,本人還是南京慈善總會的副會長。然而,就在潘鍇紅最爲春風得意的時候,不斷出現舉報人實名舉報,讓警方注意到了這位高調的慈善家。
南京市白下區檢察院偵監科科長秦必信告訴記者,最初收到舉報線索的是白下區工商局。“受害人向工商局舉報黃埔露靈滋生物公司所生產的化妝品是假冒僞劣產品,而區工商局在查處過程中發現這家所謂的化妝品公司採取了一種類似於傳銷的經營方式,屬於非法經營範疇。工商局由此往下查,越查發現問題越多,因此在2011年1月中旬將案件移送到了區公安分局。”秦必信說。
一個窟窿越扯越大,很快形成了多米諾效應,潘鍇紅的罪行一點點顯露出來。2011年1月18日,白下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1月19日,即對潘鍇紅實施了抓捕。2月25日,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依法對其批准逮捕,其資產也被凍結。 揭祕 購買產品可獲20%回扣就在案發的3天前,潘鍇紅還在南京市慈善總會舉行的“情暖金陵”春節救助款物發放儀式上,當場捐獻善款物共計50萬元。而3天之後,他就成了階下囚。這位昔日高調行善的慈善家背後,到底藏有怎樣的祕密?
據瞭解,2010年9月到2011年1月,黃埔露靈滋生物公司打着“愛心計劃”的旗號,動員客戶通過購買4種產品成爲該公司不同級別的4種愛心使者會員——愛心仁者、愛心行者、愛心達者、愛心尊者。再通過對會員實施“聯愛計劃”,即以23%的高息引誘購買公司產品分紅投資方式,非法吸儲上千萬元。
秦必信告訴記者,所謂“愛心計劃”,就是每一位客戶購買產品前必須繳納所謂的會費,即捐出20元交給慈善組織。公司給每位客戶發放一張捐款證書,上面寫着:“感謝你參加黃埔露靈滋愛心團隊,自願捐贈黃埔露靈滋資金20元,我們將遵照你的意願全部用於慈善事業,你的捐贈可以登錄公司網站查詢。”“聯愛計劃”涉及的金額更大,公司將產品分成單位,每個單位價格880元、2460元、5280元和8800元不等,一般每個客戶一次至少購買10個單位,就會得到超過20%的回扣,而後客戶再繼續發展會員就可以將本金逐漸拿回。在這一計劃中,公司主營的化妝品、日用品等產品只是幌子,大多數客戶根本不拿產品。此外,公司還推出了A、B、C三種計劃,用於老客戶發展新用戶的提成。但是,回扣和提成中,公司都要抽取給慈善組織的錢、手續費、稅費等。 -受害人說 信任慈善家才上了當受害人李先生前後一共投資了近20萬元,也就第一次購買8800元產品時拿到過返利。“春節後聽說潘鍇紅被捕,跑了好幾趟公司,卻發現我的錢都沒影了。”
受害人葛女士說,她投資一部分錢後,覺得獲利不少,就又從弟弟家拿了不少錢投資。“現在我和弟弟一共近70萬元都搭進去了。”
“由於最初門檻不高,而後期返利較快,潘鍇紅的業務發展得很快,最高單日入賬金額就能達到幾百萬元。然而,公司主營的化妝品、日用品這些產品根本不是主要業務,而是以此爲幌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潘鍇紅實際是在拿從投資者手中圈來的錢做慈善,爲他個人謀取名利。”秦必信說。
一些受害者表示,之所以願意相信黃埔露靈滋的運營模式,一方面是由於高額的回報,另一方面也是出於對潘鍇紅個人的信任。“因爲他是做慈善的,而且名氣又那麼大。”一位受害者說。
-專家看法 應儘快出臺慈善法如何才能遏制“慈善”滑向“僞善”甚至是犯罪,專家建議,應儘快出臺專門的慈善法、慈善事業促進法等,同時,應由慈善、公安、工商、稅務等多部門對善款的來源以及用途強化監管審覈,防止“慈善”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