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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爲使官僚階層能踐行“聖賢之道”,端正權力行爲,爲老百姓做個好的“道德榜樣”,實現“以德治國”目的,往往使用“教育感化”或“嚴刑峻法”的手段。
典型的“教育感化”如宋太宗,在京師立一“戒石銘”,上刻“爾俸爾祿,民脂民膏,小民可謔,上天難欺”。每有官員到地方任職,必到“戒石銘”前宣誓,類似今天一些國家官員面對“憲法”宣誓;而明初朱元璋以對貪腐官員“嚴刑峻法”出名,不但殺了上萬貪腐官員,還把一些貪腐官員“剝皮填草”做成“模型”,立於各級衙門前,以警示來者。
歷史經驗證明,在中國這樣一個傳統積澱深厚的大國,社會倡導的主流道德價值能否實現,能否真正起到以德治國和“化育萬民”的作用,官員階層的“公正廉明”是關鍵,官員的道德高度就是整個社會的道德高度。這也是古人所說的“治大國者先治吏”的深刻歷史內涵。要說中國社會的治理特色,“吏治則國治”恐怕是最大的特色之一。
中國在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社會正經歷前所未有的歷史轉型,但中華民族幾千年積澱形成的道德心理習慣沒變,道德上“以官爲師”的心態沒變。如果說我們在邁向現代文明社會過程中出現道德和價值迷茫或混亂的現象,那麼根子還在一些人“官德不修”,或貪污腐敗,或公權私用,或執法不公,或權錢、權黑勾結等,久而久之,帶壞了民德民風,敗壞了社會風氣。
因此,在社會轉型期要實現穩定和諧發展,建立一個高信任度社會,實現整個社會的道德安全,不使社會的道德行爲或正義行爲變成一件極有“風險”的行爲,關鍵還是要通過制度約束官員的權力,建立民主的反腐體制機制,使官員不想貪、不敢貪、不能貪,形成好的“官風”,用“官德”來引導和“化育民德”。只有這樣,人民纔會信任我們,社會的道德風氣纔會徹底好轉,人民纔會團結合作,社會纔會和諧進步。
不言而喻,在社會主義社會,要選用出“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使他們能成爲社會的“道德榜樣”,歸根到底還要按社會主義民主的要求,通過人民民主來選幹部,特別是選用“一把手”,把人民羣衆“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真正落到實處。同時,在實踐中真正做到公共權力“公開透明”,建立一個人民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切實得到保證的、可操作的體制機制平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選出“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好乾部,也才能實現對公共權力運行的全程監督,使“以德治國”有政治和法律的雙重保障,使權力的“公正廉明”變成一種穩定的制度安排。
(作者爲國家行政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