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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6日表示,證監會日前公佈《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範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採取制定《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的方式,擴大了證券自營業務可投資品種的範圍。
《清單》規定三類證券自營可投資品種:第一類是已經和依法可以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第二類是已經和依法可以在境內銀行間市場交易的部分證券,第三類是依法經證監會批准或者備案發行並在境內金融機構櫃檯交易的證券。
“這實際上是擴大了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範圍。”這位負責人介紹說,根據原有規定,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只能投資《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的“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證券”。迄今爲止,除《條例》規定的“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外,證監會相關監管文件認可的證券自營品種主要包括:集合理財產品、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特種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
該負責人表示,《規定》還明確,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投資。(可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