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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深圳5月7日電(記者吳濤)在中國“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的2011年,經濟特區深圳推出改革新舉措。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發《深圳市2011年改革計劃》,根據計劃,今年深圳將在社會組織、反腐倡廉、行政審批等8個方面重點推進改革。
這把八個方面包括:推進社會組織改革,完善社會建設體制機制。隨着深圳市經濟社會不斷髮展,各種社會組織也在不斷髮展,並對深圳經濟社會運行有越來越重要的影響。《計劃》要求政府部門積極推進社會組織的發展和規範運作,加快社會組織立法,加快社會組織扶持體系建設,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政議政等。
創新政府行政審批方式和行政服務途徑,提升政府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對行政審批流程進行優化、整合和再造,合理設置審批的前後置關係,減少審批環節,以政府投資項目跨部門協調辦理爲突破口,建立跨部門協同的一體化審批運作機制,提高審批效率。
繼續深化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公務員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優化職位分類,開展崗位職責規範試點,構建科學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職位分類體系。探索公務員薪酬體制改革,建立公務員的激勵約束機制。研究建立公務員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和職業年金制度,暢通公務員與企事業單位人員交流通道。
推進辦事公開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以打造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深圳市政府提出,將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構建陽光政府的實施意見,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完善網上行政審批、網上行政執法反饋、網上公共服務、網上公共資源交易和網上監督等五個體系,推進政務公開和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
此外,深圳還將在推進區級政府機構改革、改革戶籍管理體制、加快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監管體制、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