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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5月9日電(記者鄒蘭)記者9日從渤海銀行獲悉,日前,渤海銀行取得中國保監會下發的關於商業銀行從事保險資金託管業務的評估意見函,保監會同意渤海銀行從事保險資金託管業務。
至此,渤海銀行的資產託管業務品種已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基金專戶理財託管、券商集合及定向理財託管、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託管、信託計劃保管以及保險資產託管等。
渤海銀行有關人士介紹,根據2010年8月和9月保監會制定頒佈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的政策規定,相繼放開保險資金在股票市場、境外投資、基礎設施、股權和不動產方面的投資渠道。保險投資渠道逐步拓寬,也爲作爲託管人的商業銀行提供了更廣泛的市場。渤海銀行希望通過此項業務資格的獲取,爲中間業務的發展和對負債業務的拉動提供新的機遇。
保險資產託管是指商業銀行按照《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保險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保險公司的需求,與保險公司簽署保險資產託管合同,擔任受託保險投資資產的託管人,提供託管服務。
目前,全國共有12家商業銀行獲得保險資產託管業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