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村級幹部住鄉鎮,鄉鎮幹部住城區,遠城區幹部住中心城區。”幹部“走讀”現象成爲一些地方幹部“庸懶散”的典型表現。武漢市9日出臺規定,嚴厲禁止幹部“走讀”。
最近,武漢市掀起“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改善發展環境,作爲改進措施之一,武漢市公佈了《關於禁止遠城區市管領導幹部“走讀”的暫行規定》。《規定》要求,在遠城區黨委、政府工作的市管領導幹部工作日應居住在當地。因公出差或者因私請假,應按照程序履行請假手續。區黨政正職請假一天以上的,區委書記須提前向市委報告;區長鬚提前向市政府報告。其中區級領導幹部請假一天以上的,須經區委同意,因緊急事項臨時外出的要及時向區委書記報告。
爲保證工作正常運轉和處理突發事件,遠城區區級黨政機關實行夜間和節假日干部輪流值班制和領導幹部帶班制,週末遠城區黨政主要領導原則上不得同時離開本地。
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一些地方、一些領域出了少數“走讀”幹部,他們“早上來、晚上走”,很多時間耗費在路上,降低了行政效率,影響了幹部履職盡責。
武漢市市委書記阮成發表示,要優化武漢市的發展環境,就要密切黨羣幹部關係,促進黨員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切實防止和糾正少數領導幹部的“走讀”現象。
抓幹部管理和監督,關鍵在於如何落實,這份《規定》對幹部“走讀”現象動“真格”。文件中規定了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抽查,而這些抽查的結果將直接作爲幹部考察考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於違反《規定》的幹部,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惡劣後果的,將依據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與此同時,爲了讓遠城區工作的幹部能夠更好地在當地工作,《規定》提出將進一步改善遠城區的機關食堂、幹部住房以及文化生活條件,切實幫助遠城區交流乾部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記者黃豔、熊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