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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育學的原理看,要學會寫文並提高寫作能力,首先要具備大量語言感性材料,詞彙、語法、句法,這些是最基本的元素,猶如建築中的土木磚石,不可或缺。而這些元素的獲得,就是通過朗讀——背誦——記憶實現的。有了豐富的語言積累,掌握了古代語言的規律,纔有可能熟練應用它。杜甫的名句“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正表達了語言及知識的積累與著文之間的關係。
據元代程端禮《讀書分年日程》所載,宋元時兒童在十五歲之前是以背誦理解課本爲主,而習字、作文則次之,大體比例是“讀經必用三日,習字、演文止用一日”。程端禮還針對當時讓學生學作文太早的弊端批評說:“小學不得令日日作詩作對,虛費日力。今世俗之教,十五歲前不能讀記九經正文,皆是此弊。”“緣小學習字、習演口義、小文詞,欲使其學開筆路,有不可後者故也。”也就是說,小兒入學先要大量吸收知識,加強理解,之後才談得上作文,這個先後順序不可顛倒。杜詩說的也是這個道理,先要“讀書”,才談得上“下筆”。隨着知識積累的逐漸豐富,這個比例會有所變化,作文的時間就會增加。至於學習作文的方法,學童粗通字義後,就要開始學習作對:“雲對雨,雪對風,晚照對晴空。來鴻對去燕,宿鳥對鳴蟲……”以爲作詩的準備;亦有徑教以唐詩的,所謂“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
稍長,則在儒家經典的基礎上擴大閱讀面,如後世經典作品韓柳之文等,對這些作品除了要閱讀背誦,還要進行更爲細緻的研讀分析。那麼如何閱讀吸收這些經典呢?程氏的體會是:“自熟讀一篇或兩篇,亦須百遍成誦,緣一生靠此爲作文骨子故也。既讀之後,須反覆詳看,每篇先看主意,以識一篇之綱領;次看其敘述抑揚、輕重運意、轉換演證、開闔關鍵、首腹結末、詳略淺深次序;既於大段中看篇法,又於大段中分小段看章法,又於章法中看句法,句法中看字法,則作者之心不能逃矣。”按照這裏的要求,在“百遍成誦”基礎上的“理解”含義甚廣,不僅是對字詞的含義及整篇文章宗旨的把握,還包括對文章篇章結構、起承轉合、敘事修辭及整體風格的剖析,從宏觀到微觀,篇法、章法、句法、字法,無不明徹於心。所謂“作者之心不能逃”,就是指把作者的整個思路都分析得清清楚楚。他認爲只要把前人的範文研究透徹,剖析明白,自然就學得了作文之法:“看他文皆當如此看,久之自會得法。今日學文能如此看,則他日作文能如此作,亦自能如此改矣。”“在我經史熟析理精,有學有識有才,又能集義以養氣,是皆有以爲文章之根本矣。不作則已,作則沛然矣。”模仿的結果很清楚,就是原封不動地保留了古人文章的一切因素與特徵:詞彙、語法及結構方式。
由此可以看出,古代士人自幼至長,其閱讀學習範圍除了儒家原典,就是後世模仿原典而成的韓柳之文一類的“古文”,後人再模仿韓柳之文,又會出現一批新的“擬古文”。因文言而產生了這套僵死的學習方法,而這套學習方法又保證了文言的延續。就這樣,一代一代傳下來,文言的體制也就一直穩定地保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