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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設快檢箱、建食品經營戶信用檔案、指定專人查驗食品一級批發商……今日,記者從重慶市工商局獲悉,該局出臺50條意見保障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對違法進行食品經營的商家將實行“黑名單”制度,拉黑商家1到5年內不得再從事食品經營。而工商部門工作人員若給不良商家當“保護傘”,將被開除公職。
信用不良商戶將進“黑名單”明知是過期食品、問題食品,仍賣給消費者,這樣的不良商家將面臨重罰。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處長左勇介紹,該局將建立食品流通經營者信用檔案,落實食品經營違法行爲“黑名單”制度。
左勇稱,該局將建立一個公共查詢平臺,定期曝光行爲不良的商家,消費者隨時上網可查,通過消費者的自主選擇,督促食品經營者自律。而行爲惡劣的商家則直接進入“黑名單”,將面臨1至5年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的重罰。
據悉,爲了讓消費者清楚掌握所購食品的信息,市工商局擬建立完善的食品進貨電子記錄。建成後,在主城各大商圈都設立查詢終端,消費者只需把食品外包裝上的條紋碼在查詢終端上掃描一下,就可知道所購食品的進貨渠道等詳細信息。
“保護傘”通風報信要被開除在市工商局出臺的加強食品流通監管工作的50條意見中,首次提出將食品流通監管作爲工商監管執法的第一任務,意見中也有多條明確執法人員監管責任的條款,如果當不良商家的“保護傘”將面臨開除公職等重罰。
左勇介紹,對利用職務活動中掌握的經濟信息爲自己牟取利益的,向檢查、調查對象通風報信的,教唆、指使當事人毀滅、修改違法犯罪證據的,爲違法犯罪當事人說情疏通的工商部門工作人員,都將進行嚴厲處理,如果情節嚴重,將開除公職。(首席記者袁秦、實習生寧江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