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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蓮東小區中的經濟適用房新華社發
近日,網民“福建龍巖人”在天涯、大旗等多家網絡論壇發表《龍巖2011經濟適用房大拷問!望有關部門給個說法》一帖,質疑福建龍巖經濟適用房被某些公職人員“團購”。記者9日趕赴福建龍巖對此事進行調查覈實發現,福建龍巖確有不少經濟適用房被公職人員購買,更令人不安的是當地經濟適用房亂象叢生,違規出租、出售經濟適用房現象不少。據新華社電
申購入圍比例逾15% 違規出租出售亂象叢生
【網帖爆料】
公職人員申購經適房
搖號情況民衆多不知
《龍巖2011經濟適用房大拷問!望有關部門給個說法》一帖稱,根據福建龍巖官方公佈的申購條件,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家庭2009年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須低於11919元,人均月收入低於993元,從龍巖市搖號產生的951名排序申購名單看,有不少人是不符合資格的。並且,在九百多人的分房名單中,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佔了五分之二。
帖子還提出,龍巖市經濟適用房今年4月28日搖號並公佈,民衆卻大多數一無所知,5月3日民間自發挖掘出公佈地點。
帖子發出後,引發網民極大關注。一些網民質疑,龍巖市實行陽光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薪在3000元以上,這些人爲什麼還能申購經濟適用房?原本用於解決窮人住房問題的經濟適用房,難道是用來讓這些特權人士“團購”的嗎?
【記者調查】
公職人員入圍逾15%
違規出租出售亂象多
福建省龍巖市建設局調研員、市房改辦主任彭冬水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從這次申購名單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圍的比例並不高,只有3%左右。
但是記者卻在龍巖市房改辦公佈的名單上看到,這份951人的名單中,有150多人來自龍巖市教育局、財政局、醫院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職人員入圍的比例超過15%,絕非3%。
記者調查還發現,蓮東小區部分經濟適用房違反相關規定,被用來出租、出售牟利。在蓮東小區經營出租業務的“樂美居”房產中介一位姓劉的業務員說,蓮東小區的經濟適用房可以出租,80至90平方米的月租金1000元左右,120平方米的月租金1800元左右。並且,“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來查。”
在龍巖房產網上,記者搜索發現多條蓮東小區經濟適用房出售信息。比如,一套106平方米的3室2廳房屋售價每平方米4717元,總價50多萬元,而當初這裏經濟適用房的申購價僅爲每平方米1300元。蓮東小區的經濟適用房取得產權證均不足5年,並且購房人擁有的是有限產權,按規定是不能出租、出售的。
【政府迴應】
不符合條件者或將取消資格
對於如何防止並懲處不符合條件的申購者“騙購”經濟適用房的疑問,彭冬水迴應說,有關部門在審覈申請人資格時嚴格按照事先公佈的條件篩選,不存在暗箱操作。這951戶僅是初次入圍,接下來,交警、公積金管理、地稅等部門還將對這些家庭的車輛、公積金、稅收等情況進行覈查,發現這些家庭的收入標準、有小汽車等情況,就取消其選房資格,最終入圍選房家庭的名單,將再次進行公示。
截至記者發稿時,福建龍巖經濟適用房被公職人員“團購”一事仍在網上發酵,網民紛紛要求政府有關方面給公衆一個明確的說法,不能“掩耳盜鈴”,切實遏制在經濟適用房和保障房分配、購買領域內的不正之風。
對於此事的進一步發展,記者將繼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