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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確保實現城市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浙江省政府決定強化房地產開發行爲監管,明確提出,嚴禁房產商用信貸資金支付土地出讓金。
有業內人士指出,以往,有些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使用信貸資金用於支付土地出讓金,這實際上是把風險轉嫁給了金融機構。
記者11日從浙江省政府最新公佈的一份實施意見中瞭解到,該省將積極推行房地產開發主體、項目、行爲“三位一體”的綜合型、動態化監管模式,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和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管。同時,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經營中違反規劃、施工、預售許可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爲。
浙江省政府在這份實施意見中還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信貸資金管控,嚴防開發企業違規挪用信貸資金,嚴格禁止用信貸資金支付土地出讓金;積極推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產開發貸款,進一步加強對銷售回籠款的監控;密切關注房地產開發企業關聯單位的信貸資金使用合規性。(記者嶽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