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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記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網站獲悉,上海市監察局針對“染色饅頭”事件對上海質量技監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的日常監管履職情況進行了調查,對寶山區質監局、寶山區食品生產監督所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4月11日晚,中央電視臺《消費主張》欄目曝光上海部分超市銷售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盛祿公司)在生產過程中添加色素、染色製成玉米饅頭事件後,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徹查此案,嚴肅問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董君舒對事件的調查作出重要批示。
上海市監察局迅速成立調查組,擬定調查方案,對上海質量技監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日常監管履職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組相繼調取和查閱了質量技監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的原始記錄、文件資料,查看了盛祿公司的生產現場,約談了市、區兩級監管部門的負責人,迅速查清了相關部門對盛祿公司的監管情況,找出了監管漏洞,對寶山區質監局、寶山區食品生產監督所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上海市寶山區質監局作爲管理和監督寶山區食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和生產備案。該局在對盛祿公司的日常監督上,沒有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對“染色饅頭”事件的發生負有直接監管責任。寶山區質監局相關人員被問責,寶山區質監局分管副局長邢曉金受到記大過處分;寶山區食品生產監督所副所長王興華受到撤職處分;寶山區食品生產監督所副所長姚志遠受到記大過處分;寶山區食品生產監督所監督科科長萬廣亮受到記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