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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貴陽5月12日電(記者王新明)貴陽市規定,對不如實提供相關情況、隱瞞收入和住房狀況,騙取租賃住房補貼和公租房的,取消其申請資格並記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3年內不得再申請公租房保障。
12日,貴陽市公佈《公共租賃租方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提出公租房保障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租補分離、梯度保障的原則,保障對象爲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或單身人員。
《辦法》明確,公租房保障資金來源包括中央和省下達的補助資金、按規定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的資金、發行債券、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等。資金納入專戶管理,專項用於公租房建設、收儲和發放租賃住房補貼,不得挪作他用。
貴陽市規定,公租房後續管理實行年度複覈制度,保障家庭如有將租住的公租房轉租、轉讓和從事經營活動等行爲的,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其租住的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