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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起,江蘇境內市慶、縣慶一律“叫停”;功績性慶典要求更嚴,紀念炎帝、皇帝、伏羲、女媧、孔子、孟子、老子的活動必須獲得上級部門批准;所有處級以上幹部要參加論壇、研討會,必須經過本系統上級批准。
12日,江蘇省委召開新聞發佈會,專門針對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過多、過濫的社會現象劃出了“條條框框”,並集中整治,時間爲今年5月至12月。整治框定的範圍廣泛,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查機關、人民團體(工會、婦聯、僑聯、共青團、科協、青聯、工商聯等8個團體)、經國務院批准免於登記的社會團體(文聯、作協等),以及上述單位的所有下屬事業單位、行業協會。
江蘇省監察廳副廳長劉井石表示,“週年”性質的市慶、縣慶,一律不批准辦。功績性慶典分幾類,一類是紀念炎帝、黃帝、伏羲、女媧等人文始祖的活動,一類是紀念孔子、老子、孟子歷史人物的活動,還有就是紀念“盧溝橋事變”、南京大屠殺同胞遇難週年的活動。“最後一種屬重大歷史事件活動,影響面很大,規模很大,不管在哪裏舉行,事前必須經過中央和國務院批准,要求更加嚴格。”
“研討會和論壇,情況比較複雜,不是一律取消的。”劉井石表示:“凡是整治範圍內的機關辦研討會、論壇,必須經過省委、省政府批准,必須立項、申報年度計劃,不能隨心所欲。不準在異地搞活動,變相旅遊活動也不許,與收費掛鉤的活動、搞產品推薦和名牌的活動一律不批准,不準搞輪流坐莊的活動。”
現在各種活動過多、過濫,一個關鍵環節就是“有領導出席”。在“出場”問題上,整治中也有了明確規定。“哪一級領導參加活動,必須歸口審批,私自發邀請函、通過祕書請領導,各顯神通,一律不允許。‘一把手’要參加活動,必須經過同系統上一級領導批准,處級以上幹部都是這樣。不管哪一級領導參加活動,原則上不準參加不是其分管、與工作不相關的活動。邀請離退休老書記、省長主席,只要是離退休的縣處級以上幹部,也必須進行審批。(幹部)不能參加活動也不準掛名,不準發賀電、賀信、題詞,剪綵就更不行了”,劉井石說。
國家法定假日節慶活動,中科院、社科院、大學、研究所舉辦的學術交流活動,不在清理範圍之內。(記者 朱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