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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優化創新創業環境,打造科技型中小企業突破性發展的載體和平臺,根據《關於印發〈西青區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西青政發〔2010〕24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孵化器通過向科技創業人員和處於創業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研發、中試生產、經營場地和辦公方面的共享設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財務、融資、市場推廣和培訓等方面的服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培育科技型企業和企業家。
第三條 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認定和管理工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