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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
●關於“母女情” 桑蘭說:“說是恩人,你也要說一二三四,恩在哪裏?”
●關於當年捐款 桑蘭說:“基金都是他們在控制,我沒有拿到任何明細。”
●關於受傷真相 桑蘭說:“有關負責人讓我別說話,說我摔壞了,腦子記不清楚。” 新聞背景 桑蘭訴訟案受到普遍關注,她和經紀人黃健近日接受了專訪。桑蘭對網上一些負面言論表示不解和委屈,強調此事是簡單的個人維權。爲還原真相,他們透露了當年很多細節。
1998年在友好運動會上受傷導致高位截癱的前中國體操運動員桑蘭上月底在紐約提起訴訟,向當年友好運動會擁有者美國時代華納公司、美國體操協會以及美籍華人劉國生、謝曉虹夫婦等多名被告提出總計18項指控,索賠18億美元。
質疑“恩人” 從經濟思想上施壓控制
鑑於當年劉/謝曾受中國體操協會委託在美國照顧桑蘭,桑蘭養傷時曾住在其家中約7個月,她與謝曉虹的“母女情”當年一度被廣爲頌揚。
桑蘭起訴書中提出18項指控,其中8項是指控劉/謝夫婦,另有兩項指控也涉及兩人。
對於“忘恩負義”的說法,桑蘭感到委屈。她質疑說:“說是恩人,你也要說出一二三四,恩在哪裏?”
桑蘭指出,當時在美國很多人爲她捐款組成的“桑蘭友好基金”,實際上一直由謝/劉控制,直到2008年纔給桑蘭本人。她說:“基金都是他們在控制,我沒有拿到任何明細。”
桑蘭出示了一張2008年6月約14萬美元的基金餘額從銀行轉交桑蘭本人的證明,上有劉國生的簽字,標明的身份是“基金經理”。桑蘭說:“最早他們說17萬,現在這是14萬,支出都沒有明細。”
黃健質疑:“當時桑蘭成年了,爲什麼不把基金交給她本人?也完全可以交給她父母呀。”
桑蘭和黃健認爲,當時謝/劉是從經濟和思想上給桑蘭壓力,控制桑蘭。
桑蘭說:“我剛回來,如果有媒體採訪,我沒提到感謝他們,他們就說我沒心沒肺。”
桑蘭還說,包括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等名人的信件和看望桑蘭的照片等珍貴資料,謝曉虹製成了一本相冊,“但他們一直都沒給我,強調這個太珍貴了,說他們替我保存。”
桑蘭說,自己那時候“舉目無親,不會英語,所有事情都是聽他們講的。我那時候,可能都能爲了他們赴湯蹈火。”但現在,桑蘭覺得很多東西“我完全不知道,完全被矇在鼓裏。”
干擾致受傷 不許跟國內媒體“亂說”
桑蘭稱13年前意外剛發生時,她說過自己受傷是有人干擾,但當時參加友好運動會的中國體操隊負責人和劉/謝都阻止她公開談論此事。
桑蘭再次描述受傷情況:當時是比賽前的跳馬熱身練習,桑蘭在起跑並快踩踏板的時候,一名羅馬尼亞教練在運動員要落地的地方去撤墊子。桑蘭認爲,這個意外導致她嚴重受傷。
據桑蘭和黃健說,第一次桑蘭提出來有人干擾,是她父母去紐約剛見到桑蘭時,又急又氣,追問:“桑蘭你怎麼回事?怎麼跳成這樣?”桑蘭說:“不是我,是有人撤墊子。”但當時中國體操隊的負責人阻止了談話繼續,說:“桑蘭你別亂說話。你摔壞了,腦子記不清楚了。”
黃健說,謝曉虹當時還有一個身份是中國體操協會副主席,她的立場同中國體操協會是一致的。
桑蘭則回憶,在中國體操隊回國後,她和母親留在美國。那段時間每次採訪前,劉/謝都會跟桑蘭打好招呼:“讓我沒有證據就不要亂說,他們也不願意讓我接受國內媒體的採訪。”
黃健說:“因爲中國媒體一定會問這個事情(撤墊子),包括怎麼解決,因爲是自己人,溝通沒問題。”
據桑蘭回憶,受傷三個月後她從美國的醫院出院,和母親住在謝宅養傷近7個月。那段時間裏,“他們都不讓我們出門,理由是外面危險。有一次我母親心疼我吃不好飯,鼓足勇氣去唐人街買吃的,回來被謝阿姨一頓數落。”
桑蘭還說,在她和家人的要求下,謝曉虹說去過CNN要受傷現場的錄像帶,但CNN不給。“她就說,你沒錄像帶,不要亂說。”
1998年8月,劉/謝飛到北京,和中國體操協會一起通報了桑蘭在美國的情況。黃健說,當時劉/謝在發佈會上將桑蘭受傷的原因歸咎於“完全是個人失誤”。
黃健質疑,既然謝曉虹以監護人自居,爲何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職責。 保險賠償 不知誰簽字誰領錢 桑蘭透露,當年她受傷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裏經濟上很窘迫。
桑蘭說,當時友好運動會組委會給參賽運動員上的是集體險,最高限額是一千萬美金。但是,“這一千萬美金只是醫療護理保險,只用於治病,請護理這些方面,不能用於個人生活方面”。而且,保險公司只負擔桑蘭在美國看病、用藥的費用,這也是她起訴保險公司的一個原因。
桑蘭說,當時美國的醫生建議她最好一年進行一次複查。“但實際上我從受傷之後,在2000年隨中殘聯赴美時,藉機去複查了一次;然後就只有2008年轉交友好基金時複查過。我當然希望年年複查,但負擔不起。”
不過,桑蘭一直同美國醫生聯繫開藥方等事宜,需要時經由謝曉虹讓保險公司負責買藥。桑蘭和黃健說,保險方面一直是謝曉虹聯繫,桑蘭一直沒有聯繫方式。
保險方面還包括一次性的5萬美元現金賠付。黃健說,“這5萬現金也是劉國生他們說的,當時誰去籤的字,領的錢……(不清楚)。”桑蘭表示,這5萬美元約是在2002年之後,仍由謝曉虹從美國轉到國內。
至於桑蘭友好基金,據桑蘭和黃健所說由劉/謝控制,直到2008年才轉交,轉交時是14萬美金。轉交之前,謝曉虹每個月給桑蘭500美元,說是“基金的利息”。
桑蘭最早拿到的一筆錢,還是國家按照“公傷”補助的40萬人民幣。
對於索賠18億美元,黃健說:“索賠金額是律師團給出的總體建議,桑蘭最後確認。但律師也說,如何判,判多少是法官的事情。作爲訴訟策略,可以先提出一個較高的數字。”本組稿件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