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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13日電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13日確定對東京電力公司的賠償援助方案,其要點如下:
一、設立損害賠償金支付工作專門機構。
二、擁有核電站的電力公司加入該機構,並分擔部分資金。
三、該機構將向東電提供資金援助不使其陷入資不抵債的狀況。
四、政府與該機構共同收購東電資產。
五、政府向該機構提供可變現的國債及政府擔保等協助。
六、政府決定對東電的援助內容,並監督其經營活動。
七、東電根據每年的業績等狀況以特殊的分擔金償還債務。
八、該機構將獲自電力公司的分擔金繳納給國庫。
九、東電發生無法穩定供電等特殊情況時,由政府進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