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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海州區財政局副局長劉玉鳳公開持有連雲港錦屏機電設備安裝有限公司股權長達3年之久,並於2011年大肆收購其他股東的股權,使其在錦屏公司的持股比例非法膨脹到63.4%,甚至導致錦屏公司業務癱瘓、損失巨大……”近日,《法制日報》記者接到以上舉報材料。
舉報內容是否屬實?記者趕赴江蘇省連雲港市對此事進行調查。
記者瞭解到,舉報人所稱的連雲港錦屏機電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原爲一家國有企業,2006年改制成股份制企業。據錦屏公司2007年章程顯示,公司註冊資本500萬元,錦屏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爲高儉,公司股東共36人,其中高儉持股25%,吳俊澤持股13.4%,另3名股東持股10%,其餘20餘名股東均少量持股。
2008年,董事長高儉因病去世,其在公司的25%股份被繼承到妻子劉玉鳳的名下。錦屏公司的一名員工對《法制日報》記者說:“此後,劉玉鳳以錦屏公司大股東的身份公開存在。”這名工作人員的說法在錦屏公司2009年至2010年的工商登記材料中得到了驗證:劉玉鳳出資125萬元,持有公司25%的股權。
據舉報人反映,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2011年2月28日。劉玉鳳不僅持股3年。在2月28日至3月2日的3天時間裏,劉玉鳳還利用現金結算和打欠條的形式,與公司其他的一些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進行股權收購,使其在錦屏公司的持股比例達到63.4%。
舉報人向《法制日報》記者出示了幾份簽字蓋章的股權轉讓協議,上面顯示簽字日期均爲2011年3月1日,所有協議上的股權受讓人簽字均爲劉玉鳳。而在一份日期爲2011年2月28日的錦屏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中,《法制日報》記者看到,劉玉鳳出資317萬元,持股比例爲63.4%。
在查閱錦屏公司有關材料時,《法制日報》記者發現了兩份錦屏公司的營業執照,一份爲日期爲2008年8月的執照,顯示公司法定代表人爲吳俊澤,另一份沒有日期的營業執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爲劉玉清。
舉報者稱,劉玉清爲劉玉鳳的妹妹。之所以出現兩份營業執照,因爲在今年3月2日,劉玉鳳在《連雲港日報》上公佈了一份公司營業執照遺失的聲明,通過工商局辦理了新的營業執照。舉報者向《法制日報》記者出示了當日的《連雲港日報》相關版面。
隨後,《法制日報》記者聯繫到錦屏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吳俊澤,他向記者證實,在劉玉鳳辦理新的營業執照和變更登記時,公司的營業手續和公章還在公司行政人員手裏。吳俊澤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董事會決議,決議的主要內容爲罷免吳俊澤的董事長與總經理職務,並有股東簽字和公司的公章,“公章不在她手裏,他們又是怎麼蓋的章?”吳俊澤懷疑說。
爲了覈實有關情況,《法制日報》記者趕到了海州區人民政府,在財政局辦公室找到了當事人劉玉鳳。
對於自己是否在錦屏公司持股、是否存在收購公司股權行爲,劉玉鳳一一做了回答。
劉玉鳳表示,她並不清楚持有和收購公司股權是違法、違規行爲,“這些股份都是股東們主動提出要轉讓給我的,既然他們不要,我就要了,這樣做是爲了以後孩子在公司工作腰板能夠更硬一點”。
對於舉報人舉報的違規召開董事會罷免原公司董事長,利用虛假信息變更工商登記等問題,劉玉鳳也承認確有其事,“當時由於公章和營業執照都在吳俊澤手上,他不願意交出來,我便採用了這樣的辦法”。
在採訪過程中,劉玉鳳多次表示,並不清楚自己的行爲是違法、違規的。
在採訪過程中,錦屏公司的一些職工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公司股權發生變化後,公司的中層幹部、骨幹力量和一部分職工紛紛離職。
《法制日報》記者實地調查看到,錦屏公司大門緊鎖。錦屏公司的一名原中層幹部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公司業務早已處在癱瘓狀態,停業多時。
連雲港市、海州區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連雲港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將關注此事。海州區紀委的董書記告訴記者,紀委已經和劉玉鳳進行了談話並初步瞭解了情況,由於目前有關方面已經向劉玉鳳本人提起了訴訟,如法院認定劉玉鳳的行爲違法違規,紀委一定會嚴肅處理。連雲港市紀委的一名負責人和連雲港市財政局監察科的負責人也表示,如果情況屬實,一定依法嚴辦。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對於公務員持股和參與企業經營等行爲,不僅在法律上有嚴格約束,國家更是三令五申,出臺了很多通知和文件,目的就是整治和杜絕這樣的行爲。“公務員尤其是官員,參與到公司股權的爭奪中,不僅違法,也損害了市場的公平。”本報記者丁國鋒《法人》記者王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