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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衛生部1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蜂蜜》等4項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副局長陳銳介紹,《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用加工助劑、膠母糖基礎劑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個品種,涉及16大類食品、23個功能類別。
新標準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對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和工藝必要性進行嚴格審查。其中,刪除了不再使用的、沒有生產工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如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鈣、甲醛等品種;明確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不得以摻雜、摻假、僞造爲目的而使用等;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的使用原則;調整食品用香料分類、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名單等。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對現行涉及食品標籤管理的法規、標準進行了清理整合。修訂後的標準強調了食品標籤中食品添加劑的標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籤上明顯標註。同時,食品標籤應當真實、準確、通俗易懂、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違背營養科學常識的內容,也不應具有暗示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食品名稱應當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所使用的商品名稱不應對消費者產生誤導;標準進一步明確了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標示規定,規定了食品生產者、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標示要求,增加了推薦標示可能對人體致敏物質的要求。
專家:切莫“冤枉”食品添加劑
針對部分公衆對食品添加劑聞之而色變,甚至將食品添加劑等同於有毒害物質的認識誤區,專家13日解釋指出,“食品添加劑並非洪水猛獸,合理使用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所長嚴衛星說,人們之所以害怕食品添加劑,從一定程度上是因爲概念上的混淆,將食品添加劑與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質統稱爲“添加劑”。
“其實這二者完全不同,食品添加劑是用於改善食物品質、口感的可食用物質,而非食用物質是禁止使用和向食品中添加的。‘蘇丹紅’、三聚氰胺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劑。”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專家張旭東說,食品添加劑的存在有數千年的歷史,可以防止食品腐敗變質,保證食品的有效供應,同時還可滿足不同消費羣體對食物色、香、味的追求。在現代食品加工生產中,食品添加劑不可或缺。
專家認爲,確保食品安全,不是要消滅食品添加劑,而是將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防止濫用、誤用食品添加劑。同時,要盡力防止和嚴厲打擊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