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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出差在外,開過一次眼界。被安排進了賓館,辦好入住手續,在服務員的引導下進了屋子。服務員小姐並不立刻離開,我差一點以爲是要小費,疑惑地看着她。她有風度地後退兩步,立到門口,用空姐的站姿,辯論賽“辯友”的架勢,右手斜放在腹前,左手輕輕揚起,指着衛生間說:“浴巾兩條,毛巾兩條、衣架四隻,臉盆兩隻……”又像講解員一樣,面無表情地往前走了幾步,走到屋中前面對我說:“電視機一臺,空調遙控器一隻……”
我在外面住宿從沒有這樣被人當“三隻手”提防過,遭遇這種一本正經,雖然覺得比孫二孃的十字坡儒雅,但明顯感覺到了坐監的窒息。於是我小心翼翼地提醒她:你還忘了說幾件東西:抽水馬桶一尊,席夢思兩塊,鏡子兩面,吸頂燈一掛,椅子兩張……服務員小姐一時張口結舌,嘟嚕了一句“反正我交代過了”,哼哼地走了出去。
往下那兩天,我簡直不敢大意,每天進出都要把那幾件破玩意兒數幾遍,生怕賓館訛上我,讓我五倍十倍地賠錢。你要是遇上這種盛氣凌人的店家,最好立馬走人,爲它的破產助上一臂之力,因爲不到那一天,它是不可能拿顧客當顧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