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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強搬商戶的貨物,圈出者繫帶隊的副鎮長。 |
打造白酒一條街茅臺鎮強制搬遷非酒類商戶
5月1日,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給環茅南路的非酒類商戶下發通知,要求他們3日內搬遷,稱要建“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此事引起商戶不滿。
當地副鎮長袁仁濤接受採訪時稱,政府沒有資金給商戶補償。
>>事件
政府爲創品牌街趕商戶
環茅南路坐落於貴州省仁懷市的茅臺鎮,是一條已有多年曆史的繁華商業街。街上一百多家商鋪中,有三四十家經營當地的白酒,還有五六十家分別經營着百貨、五金、藥品和餐飲等。今年5月1日,許多商戶都收到了一則通知,要他們立即搬遷,通知來得十分突然,大家全然沒有準備。
茅臺鎮是一個以造酒聞名的古鎮,近年來,又發展起了一批生產白酒的企業。爲了打造“中國第一酒鎮”的品牌,促進旅遊業和造酒業的發展,茅臺鎮政府決定,把環茅南路建成“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並要求街上所有商鋪都必須賣當地產的白酒,不賣酒的商鋪則要立即搬走。4月26日,茅臺鎮政府派出工作人員到各家商鋪了解情況。而商戶們沒想到,5月1日鎮政府就正式下發了搬遷通知,要求5月3日完成搬遷。也就是說,商戶從接到通知到遷出此地,只有短短兩天時間。
兩天搬完商戶損失慘重
事先既沒有徵求這些商戶的意見,也沒有給他們安置新的門面,只有這樣一個簡單的通知,幾十家商鋪就得在兩天內全部搬走,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變故,商戶們感到非常詫異。一些商戶告訴記者,政府工作人員說,搬到哪兒政府不管,讓他們自己想辦法。
新的店面肯定不會說有就有,而當初爲了在這裏做生意,商戶們都已經支付了至少一年的租金,現在搬走,就意味着將這些錢白白扔掉。一家通訊營業廳的老闆去年剛花了十幾萬元裝修店面,還以每年12萬的價格與房東簽訂了5年的合同,並支付了租金,眼看着大筆的裝修費和租金都要白白打了水漂,他非常心疼。政府對此卻沒有任何補償措施。
不僅租金賠了,辛苦經營的店鋪沒了,一些商家店裏面積壓的價值幾十萬的存貨也無處可銷,都砸在了手裏。
執法隊強扣商戶貨物
由於不接受這種突然襲擊式的做法,也沒有能力搬走,許多商戶沒有按時搬遷。於是,鎮政府派出了由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每天在街上巡查,阻止這些店鋪正常營業。近幾天,執法隊甚至開始動手搬走店鋪裏的貨物。許多商鋪都被搬走了數量不等的貨物。商戶們只好都關起大門,等到中午和晚上執法隊下班以後,纔敢偷偷開門營業。然而,一旦被執法隊撞上,後果便相當嚴重。
>>政府
沒有資金補償給商戶
10日,記者來到茅臺鎮政府,採訪了這位帶隊執法的茅臺鎮副鎮長。他告訴記者,規劃這條街是要把茅臺鎮酒文化集中在這條街上展示出來,建設酒文化,打造茅臺鎮“國酒之心”的對外形象。
對於那些在這條街上合法經營的商戶利益保障問題,這位副鎮長稱,政府沒有資金來給商戶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城鄉規劃草案在報送審批前,應當予以公告,並採取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徵求專家和公衆的意見。”第五十條規定,“因依法修改城鄉規劃給被許可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顯然,茅臺鎮政府爲了整體規劃建設而讓商戶們個人承擔損失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那麼,政府工作人員強行扣留商鋪貨物的行爲,又該怎樣解釋呢?該副鎮長稱,這是依據他們的城市管理,是依法行政。
現在,茅臺鎮政府的強行執法行動還在繼續,而環茅南路的羣衆也盼望着事情能有個合理的解決,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暗訪
副鎮長斥商戶“打亂老子的規劃”
9日,記者在環茅南路暗訪,正巧遇上執法隊再次強行執法,由茅臺鎮的兩名副鎮長帶隊。
其中一名副鎮長袁仁濤態度很強硬地對商戶說,“打亂老子的規劃,拖延我們好長的時間了,要求你們5月3日,今天已經5月9日了。”
商戶們解釋說:“你們又沒有通知我們開過會。”
“你不要影響我的執法,影響了我執法,所有我們的行政成本肯定都算在你的頭上。我跟你講,再次跟你打招呼,再來影響,涉及犯法的馬上帶走。”袁仁濤邊說邊讓執法隊人員搬走店裏的東西。
另據這條街上的商戶反映,每次執法人員一來就是幾十個人,有的人還拿着棍、錘砸東西。把商戶店鋪的門頭敲壞,又敲壞報警器。就像搶東西一樣。還有其它的東西。冰箱、水果,什麼他們都往車上拉。
商戶們透露,他們曾當面質問這些執法人員,說現在是法治社會,但那些執法人員反過來說他們“不懂法律”。
-對話
政府哪有資金買單
記者:政府在進行這樣一個建設和搬遷的計劃之前,有沒有先徵求羣衆的意見?然後制定一個合理的補償安置方案呢?
茅臺鎮副鎮長袁仁濤:補償安置方案肯定是不可能,剛纔我都說了,如果每一家提出來30萬、50萬怎麼辦?政府哪裏有資金來買這個單?
記者:政府搞這樣一個統一的規劃建設,但是損失要讓這些商戶們承擔,這樣一個安排合理嗎?
袁:(對商戶)肯定暫時有一定的影響,相當於渡過難關嘛,我相信一年以後,這一塊的問題不大。
扣留商戶財產不違法
記者:被城管和公安扣留的商品是這些商戶的合法財產,咱們這樣做依據是什麼呢?
袁:每一個經營戶他們有自主權,但是也要符合我們地方的規劃,規劃出來以後,我建議你搬到那裏去,這個並不違法。政府現在是依法行政。
記者:這樣強行搬走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是依法行政嗎?
袁:就是暫扣,這個措施就是希望對方配合我們的工作,不要因爲個人利益影響整體利益。
記者:那些商戶的個人利益誰來保障呢?
袁:應該說一項行政行爲實際上維護的是絕大部分人的利益,個別人肯定有影響,今後政府會想辦法,幫羣衆渡過難關。
央視《焦點訪談》2011年5月15日播出《茅臺鎮上的強遷之痛》,以下系節目實錄:
演播室主持人敬一丹:
您好,觀衆朋友,歡迎您收看《焦點訪談》。
假如您在街上開着一個店鋪經營的好好的,突然被要求立即搬遷,兩天搬走沒商量,經濟損失沒人管,自己不搬有人動手。你是不是得要一個說法,假如一條街上的多家店鋪都遇上了這樣的麻煩,誰該給出一個說法呢?這樣的事就發生在貴州仁懷的茅臺鎮,對,就是出茅臺酒的茅臺鎮。
解說:
環茅南路坐落於貴州省仁懷市的茅臺鎮,是一條已有多年曆史的繁華的商業街。街上一百多家商鋪中有三四十家經營當地的白酒,還有五六十家分別經營着百貨、五金、藥品和餐飲等。今年5月1號,許多商戶都收到了一則通知,要求他們立即搬遷,通知來的十分突然,大家全然沒有準備。
商戶1:
通知我們叫我們搬遷,就是說要規劃成白酒一條街。
商戶2:
全部都要搬走,全部都做酒。
商戶3:
反正就是強行你搬走,什麼也不說,不說什麼政策,反正就說搞成一條白酒街,叫你搬你就要搬。
解說:
茅臺鎮是一個造酒古鎮,近年來又發展起了一批生產白酒的企業。茅臺鎮政府文件顯示,爲了打造茅臺鎮中國第一酒鎮的品牌,鎮政府決定把環茅南路建成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街上所有商鋪都必須賣當地產的白酒,不賣酒的商鋪則要立即搬走。
4月26號,鎮政府派出工作人員到各家商鋪了解情況,而商戶們沒想到,5月1號鎮政府就正式下發了通知,要求5月3日完成搬遷,也就是說商戶從接到通知到遷出此地只有短短兩天的時間。
商戶4:
即使要我們搬,但是我們要通過一段時間,儘量想辦法找到門面以後,把它搬走以後才行。你跟我們今天說了明天搬,我們沒有這個能力,實在沒有辦法。
解說:
事先既沒有徵求這些商戶的意見,也沒有給他們安置新的門面,只有這樣一個簡單的通知,不賣酒的商鋪就得在兩天內全部搬走。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變故,商戶們感到非常詫異。
記者:
那你們有沒有問過鎮上的政府工作人員,就說讓你們搬到哪兒去呢?
商戶1:
問過了。他說不管你搬到什麼地方,我們不管。
商戶4:
他們不管這些,就是說這是政府行爲,叫你們搬就搬。
商戶5:
這是我們的營業執照,是工商部門發給我們的營業執照,有效期是2014年8月17號。現在政府要我們搬就搬,我們搬到什麼地方?
解說:
據記者瞭解,這條街上的商戶都有合法經營手續,並與房東簽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並已支付了至少一年的租金,現在搬走就意味着將這些錢白白扔掉。這家通訊營業廳的老闆去年剛花了十幾萬元裝修店面,現在眼看着大筆的裝修費和租金都要白白打了水漂,他非常心疼。
商戶6:
裝修、買設備花了十多萬,我去年爲了保住這家店我花了十多萬,整棟樓都租下來,跟那個房東簽了五年的合同,錢也是付了。你說現在我怎麼辦呢?
記者:
他們有拿出來補償安置的方案嗎?
商戶6:
沒有,沒有,就說叫你走就走。
解說:
不僅租金賠了,由於辛苦經營的店鋪沒了,店裏面積壓的存貨也無處可銷,都砸在了手裏。
商戶7:
我們在一個星期以前進了20噸貨,全部是貸款進的。我們這些損失誰來賠?損失太大了。
商戶4:
我家有15萬以上,其他有百萬、有幾十萬的。我們一家老小就靠這個店維持生活,就像一個飯碗一樣,你們把飯碗給我們端了、踢了,我們在哪裏生活?
解說:
由於不接受這種突然襲擊式的做法,也沒有能力馬上搬走,許多商戶沒有按時搬遷。於是鎮政府派出了由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每天在街上巡查,阻止這些店鋪正常營業。
近幾天,執法隊甚至開始強行扣留店鋪裏的貨物。商戶們只好都關起大門,等到中午和晚上執法隊下班以後,纔敢偷偷開門營業。然而一旦被執法隊撞上,後果便相當嚴重。
商戶4:
一來就幾十個,有些還拿着棍、錘砸東西。
商戶1:
他把我們這裏門頭敲壞了,又把我的報警器敲壞了。
商戶7:
來很多人,幾十個,就像搶東西一樣。還有其它的什麼冰箱、什麼水果,什麼他們都往車上拉。我們說現在是法治社會,他說我們不懂法律。
解說:
5月9日,記者在環茅南路暗訪,正巧遇上執法隊再次來強行執法,這次帶隊的是茅臺鎮的兩名副鎮長。
袁仁濤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副鎮長:
打亂老子的規劃,拖延我們好長的時間了,要求你們5月3日,今天已經5月9日了。
商戶7:
你們又沒有通知我們開過會。
執法隊:
來,大家動手,大家動手。
袁仁濤:
你不要影響我的執法,影響了我執法,所有我們的行政成本肯定都算在你的頭上,你還跟我講。我跟你講,再次跟你打招呼,再來影響,涉及犯法的馬上帶走。
解說:
在這一幕發生的第二天,記者來到茅臺鎮政府,採訪了帶隊執法的茅臺鎮副鎮長,他向我們介紹了規劃建設這條白酒一條街的初衷。
袁仁濤:
我們相應的很多企業的要求,品牌企業的要求,就是要集中地在我們的核心區域的這條街上,把代表我們茅臺鎮酒文化、酒的品牌、醬香白酒品牌,再集中地在這條街上展示出來,營造我們的酒文化氛圍,提升我們茅臺鎮作爲中國國酒之心對外的整體形象,是這麼一個基本的考慮。
解說:
建設酒文化,打造茅臺鎮國酒之心的對外形象,這原本是個好事。但在這個過程中,當地政府能否堅持依法行政,保障商戶的權益,這是不是也事關茅臺鎮的形象呢?
記者:
政府在進行這樣一個建設和搬遷的計劃之前,有沒有先徵求羣衆的意見?然後制定一個合理的補償安置方案呢?
袁仁濤:
這個如果補償安置方案,我們這個肯定是不可能,剛纔我都說了,如果每一家提出來30萬、50萬怎麼辦?政府哪裏有資金來買這個單?
記者:
政府搞這樣一個統一的規劃建設,但是這些個人的損失要讓這些商戶們承擔,這樣一個安排合理嗎?
袁仁濤:
如果說這個肯定暫時有一定的影響,短時間之內,相當於渡過難關嘛,當前的這個難關,我相信一年以後,這一塊的問題不大。
解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城鄉規劃草案在報送審批前,應當予以公告,並採取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徵求專家和公衆的意見。第五十條規定:因依法修改城鄉規劃給被許可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顯然茅臺鎮政府爲了整體規劃建設,而讓商戶們自己承擔損失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而對於政府工作人員強行扣留貨物的行爲,茅臺鎮政府又是怎樣解釋的呢?
記者:
被城管和公安扣留的商品是這些商戶的合法財產,咱們這樣做依據是什麼呢?
袁仁濤:
我們的城市管理。並不是說每一條街、每一個經營戶都能夠說自身經營哪一種,當然他們有自主權,但是也要符合我們地方的規劃,我們規劃出來以後,我建議你搬到哪裏去,這個並不存在,按照我們城市管理並不存在違法,我們的政府現在很多都是提依法行政。
記者:
你覺得這樣強行搬走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是依法行政嗎?
袁仁濤:
就是暫扣,這個措施就是希望您,希望他配合我們的工作,而且不要因爲個人的利益,影響我們整體的利益。
記者:
那這些商戶的個人利益誰來保障呢?
袁仁濤:
應該說一項行政行爲實際上維護的是我們絕大部分人的利益,當然個別的肯定有影響,今後有什麼困難政府想辦法,包括我們的幹部想辦法,幫助你們渡過難關。
解說:
現在茅臺鎮政府的強行執法行動還在繼續,而環茅南路的羣衆也盼望着事情能有個合理的解決,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商戶3:
不公平在哪裏?就算你要叫我們搬家,起碼有一個過程,要怎麼解決,你肯定要跟每一戶大家要協議、商量,不是這樣強行來拆是不是?
商戶4:
只叫我們搬,又不給我們指定搬到哪裏,還有損失也不給我們解決,我們支持你們政府的工作,但是你們要理解我們老百姓的苦頭,多多少少給我們解決一下。
演播室主持人敬一丹:
商戶們的遭遇在人們的心裏留下了一個個問號揮之不去。地方政府搞特色建設提升形象,要不要同時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而相關羣衆的切身利益又被放在什麼樣的位置上呢?茅臺鎮要求一些商戶在兩天內搬遷,卻不考慮實際情況、不解決搬遷損失、不考慮生活補償,如果提出異議,就採取強行措施,隨意叫停商戶合法經營、扣押合法財產,茅臺鎮政府負責人竟然說這是在依法行政,這依的究竟是什麼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