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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二環內還有地建房子嗎?答案是有,但可能建的房子一般人住不進去。在西二環寸土寸金的西直門高粱斜街附近的一個央企家屬區,有一處住宅施工場地熱火朝天。施工的地方原本是一家央企的舊廠房,現在拆了準備建自建房,房子建成後主要還是賣給自己企業的職工。像這樣原本處於灰色狀態下的企業自建房如今在保障房“軍令狀”的掩護下,似乎堂而皇之地變成了“陽光房”。據稱,央企國企自建房“蔚然成風”。(5月14日《華夏時報》)
企業自建房是不是保障房嗎?住建部“靜觀其變”,其他部門也沒有對此發表看法,但目前亟須理清這個問題。雖然目前對保障性住房還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只有政府買單的才叫保障性住房,另外還有三個特點,第一、土地是國家無償劃撥的;第二、政府投資;第三、租賃給一定區域的貧困人羣。現在央企國企的自建房,佔有的是原來國家無償劃撥的土地,資金來源於企業或企業職工,分配給企業職工。筆者認爲,企業自建房不同於保障房,更像房改前的企業自建福利房。
企業自建房與保障房最大的區別是,企業自建房只面向企業職工,與社會上的貧困人羣沒有關係,即使打着保障房的旗號,也是人人有份的,幾乎不會只保障困難職工。可以說,這種自建房與近幾年來幾乎所有的央企國企的集資建房或單位福利房沒有本質的區別。譬如,河南虞城供電局違規建別墅、安徽電力公司違規建別墅,以及中國鐵建集團下屬公司都是打着爲困難職工集資建房的名義建設的。有人說,如果央企國企自建房,主要面向符合國家保障房條件的職工,應另當別論。但筆者以爲,現有央企國企內的職工,符合國家保障房條件的不多。供電行業的多數農電工符合條件,但供電企業會給農電工蓋保障房嗎? 衆所周知,房改後,中央某些部委、一些省市機關以及部分央企國企都還在建設福利房,甚至北京的單位把福利房蓋在海南,社會影響很壞。如今如果再允許央企國企可以只爲職工建房,那就等於所有有權有錢的單位都可以爲自己建房了,那就等於有權有錢的單位職工可以享受福利房,無權無錢的普遍民衆只能去買高價商品房,或去等猴年馬月才能排到號的保障房。這不只是宣告了房改的失敗,更是在肆意破壞公平正義。有關部門不應再“靜觀其變”了,央企國企可以自建房,但必須是面向社會的保障房。筆者建議,央企國企因種種原因不能用於生產的國有性質的土地,一律收歸國有規劃爲保障房用地,通過公開招投標建設保障房,誰符合國家保障房條件誰去住,絕不允許任何權勢單位再在國有土地上建造福利房權力房。( 張魁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