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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1》2011年5月16日完成臺本
——徵地拆遷,緊急通知!
新聞口播: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正在實施的徵地拆遷展開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糾。
嚴之堯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最近強行強拆的這個情況相對是有所擡頭,所以老百姓的問題是國家最大的事。
新聞口播:重點檢查徵地拆遷程序是否嚴格規範。
嚴之堯:我們國家經濟發展了,我們理應把老百姓的問題解決好。
新聞口播:對於發現存在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和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等行爲的,必須立即制止。
嚴之堯:一定要按國家的規定去徵地,徵地過程一定要保護好老百姓的利益。
解說:5月13日國土部下發緊急通知,堅決防範查處強徵強拆等違法行爲,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新聞1+1》今日關注,徵地拆遷,緊急通知!
主持人李小萌(微博):歡迎來到《新聞1+1》。
今天我們來關心一下國土資源部剛剛下發的一份緊急通知,細細讀來這份通知用詞可謂是很嚴厲,心情也不可謂不迫切,對於已經存在的一個強行的徵地拆遷的現實,這份通知可以帶來怎樣的改變呢?
(播放短片)
解說:下發軍令狀,堅決查處強徵強拆行爲,徵地需先安置後拆遷,徵地拆遷要合理補償,防止簡單粗暴,壓制羣衆。標題不同,位置卻都顯著,而內容也來自一個共同的出處。今天各大媒體都在聚焦一份來自國土資源部的緊急通知,聚焦強徵強拆。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5日新聞
新聞口播: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正在實施的徵地拆遷展開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徵地拆遷程序是否嚴格規範,補償標準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行爲等,對於發現存在……
解說:今天國土部的官方網站上,這份緊急通知也同樣是頭條。從媒體的反響再到國土部重視,似乎都能夠捕捉到這份通知的份量。
嚴之堯:不管從媒體,從部裏面調查,現在強徵強拆的情況相對是有所擡頭。所以老百姓的問題是國家最大的事,所以我們部裏面對這個問題非常重視,積極下發了緊急通知。
解說:提高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規定。嚴格徵地拆遷管理,維護被徵地農民利益;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妥善處理徵地拆遷突發事件;開展全面檢查,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徵地拆遷行爲。這份通知之中四項內容目的在於堅決防範查處強徵強拆等違法行爲,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
字幕提示:2011年5月15日新聞
主持人:對於發現存在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和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等行爲的,必須立即制止,進行整改,並積極採取措施來妥善解決,防止簡單粗暴壓制羣衆。
解說:對於如何落實,這份緊急通知也提出要求,各省(區、市)要認真按照本通知規定要求,在全面梳理的基礎上,抓緊完善和落實徵地拆遷相關制度規定,有關完善落實情況連同全面檢查整改結果彙總形成報告,於2011年7月底前報部。而實際上近期有關部門針對土地問題措施不斷。
字幕提示:2011年1月5日新聞
新聞口播:今天下午的四點國家土地督查北京局,約談了違法用地嚴重的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拉開了地方土地督查局約談和問責的序幕。
新聞口播:公安部近日製定下發文件,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
字幕提示:2011年3月25日新聞
新聞口播: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加強對徵地拆遷政策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行爲。
字幕提示:2011年4月3日新聞
新聞口播:近年來出現了少數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擅自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和擴大試點範圍,違背農民意願,強徵強建等一些急需規範的問題,侵害了農民的權益,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糾正。
解說:實際上這樣的措施如果追溯到去年,還有很多,而提高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規定,也在這份緊急通知中位列四項要求的第一位,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從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真領會並貫徹落實好中央一系列規定要求,一把手親自抓,要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從本省(區、市)實際情況出發,完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的政策措施,督促市縣政府切實履行“對徵地拆遷管理工作負總責”的責任,加強對各地徵地拆遷工作的指導監督,切實做好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主持人:國土資源部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了,最近強徵強拆的情況相對有所擡頭,所以一上來先請王教授給我們解釋一下,最近有所擡頭,原因何在?
王錫鋅特約評論員:我覺得其實還是整個推動對於土地收益的依賴這樣一種基本的觀念,以及基本的發展模式,可能沒有改變,其實我們從一系列的緊急通知這裏面,解讀到的大概是兩個意思。第一個,中央各個部門對這個問題高度重視,也發現了問題的緊迫性,但是一系列的緊急通知,其實也表明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而且有可能有增強的趨勢,所以緊急通知本身應該說很重要,也很及時,但是更重要,更有應對性的應該是如何保證緊急通知中所規定的措詞嚴厲的那些手段,能真正地落到實處。
主持人:除了這些緊急通知之外,我們也知道從今年1月份開始新的拆遷條例就開始實施了,那個時候人們判斷,說這個一實施應該說強徵強拆的現象會減少,爲什麼恰恰這個時候又有所擡頭呢?
王錫鋅:首先我想說的,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條例的出臺,應該講對於規範國有土地上,也就是城市裏房屋徵收補償等等方面,應該說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們要看到,今天隨着城市化進一步的加快,發展的速度加快,以及工業化由城市向農村的發展,對集體所有土地,農民土地這種需求應該說越來越明顯,在這種情況下,既然城市的這一部分徵地已經有了規範了,其實有可能反而會引發在集體土地上一些徵地的行爲會增多,對集體土地的需求會增大,而且由於這方面,相應來說有些規定還相對滯後,所以這裏問題的高發,一方面與我們用地的需求增加有關係,另外一方面也向我們提出了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工作的規範,可以說是當前最緊迫的任務。
主持人:就解釋了爲什麼現在在農村類似的現象似乎更突出一些,剛纔您說到了這樣的緊急通知逐個地下發,究竟誰來實施,在這次緊急通知當中,我們看到有一句話說的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從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真領會並貫徹落實好中央一系列規定要求”,最後是一把手親自抓,我們從複雜的句子當中來看的是,各級的國土資源部門一把手親自抓,這個力度您覺得夠不夠?
王錫鋅:這個力度從國土資源部角度來說,它已經做到了最大力度,因爲這只是一個國土資源部對它下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這些國土資源廳局所發的要求,也就是說它是一個系統內部的發文,能夠要一把手直接抓,負總責,這已經是一個最高力度。但是我們必須要注意,整個地方的徵地拆遷工作往往與地方GDP的增長,地方的政績是聯繫在一起的,而地方的國土資源部門是否有足夠的手段、權利去制止地方政府或者地方一些部門的違法徵地拆遷的行爲,可以說依然是一個問題。
因爲在過去的一些實踐中,中央,特別是國土資源部,對地方違規用地的情形一直是高度重視的,也有了督查、約談、問責等等做法,但是我們看到它所起的作用相對來說,到現在爲止還是有很大改進的空間,所以從國土資源部門來說,可以看出它的力度,但是這樣一種措施的落地,包括比如說對於違法違規的徵地行爲用的是立即制止,對於這種違法違規行爲強調有力整改,最關鍵的對於違法違規行爲以及行爲人要嚴肅查處,如果我們看不到這些措施的落地,特別是如果我們看到有很多地方有違法違規的用地行爲,徵地拆遷行爲,但是看不到對行爲人的查處,這樣的文件我想可能它不能解決實踐中所面臨這些問題。
主持人:防範查處強拆強徵違法行爲的主體應該是誰?
王錫鋅:當然如果我們從依法行政角度說,各級政府,各級部門都有義務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來講,從我們緊急通知的措施以及要求來看,儘管措施是非常嚴厲的,但是實際上它依然,所有這些要求可以說過去都已經有各種各樣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就在5月份國土部緊急通知下發之前,在4月份國務院下發了一個關於防止農民“被上樓”的緊急通知,在3月份中紀委監察部有一個規範徵地拆遷方面的緊急通知,緊急通知已經很多了,規定已經很多了,如果說不能夠在落實上下工夫,我們今天看到的這些緊急通知可能接下來將會是其他的緊急通知。
主持人:我們就來聽一聽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接受的採訪。
(播放短片)
記者:強制拆遷如果說對現在出現了一些不好的傾向,咱們有什麼措施來制止或遏制這種現象?
嚴之堯:現在一個是要求評估,評估什麼呢?一個是國土主管部門,現在政法部門也有這個制度,要做風險評估,要了解老百姓的思想,你這種方案出臺以後,公告以後,大多數或者絕大多數老百姓是不是滿意,除了合法以外還要徵得,要讓老百姓滿意,不能說你合法以後,老百姓大多數人都很不滿,你就強徵,那肯定出問題。
記者:有什麼懲罰措施嗎?現在各地這種強制拆遷,包括強制老百姓按手印,出現這種行爲,咱們會有什麼懲罰嗎?
嚴之堯:這就涉及到法律的問題,要查到這些問題,需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比如說強制老百姓按手印,違反國家法律是批准徵地,按我們規定,按《土地法》的規定是不依法批准的,是無效的,要收回土地的,批文要作廢的,這個是有規定的。到違法以後,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主持人:剛剛嚴司長講了,要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被拆遷人自己的利益,但似乎和發生的強徵強拆事件相比,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這種事件的比例就相對低得多,爲什麼會這樣?
王錫鋅:首先法律在執行過程中碰到了法律和利益打架的事情,因爲對地方來說,各種各樣的用地需求,包括我們國土部這一次的通知裏面也說了,因爲地方各種各樣的用地需求,當然有些的確是爲了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也可能有些也是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是不排除一些地方,甚至一些官員的確是爲了一些短期的利益,甚至私利,以土地來與民爭利,所以在這種情形下,巨大的利益,當然就會有很多時候是規避法律的,其實國土資源部在去年關於我們土地違法有一個統計,其中指到我們地方各級政府土地的行政違法已經超過了所有違法總量的一半,也就是說這個違法情形是比較嚴重的。我覺得違法背後是有一個巨大的利益推動。
另外一方面查處違法,儘管包括我們這次通知也講了,要由國土部門去查處,但國土部門查處有時候在實踐中會碰到地方各種各樣阻力,不要忘了地方的國土部門與地方當地的政府也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所以查處的時候相對來說比較困難,有很多時候甚至可能產生不作爲,或者難以作爲的情形。
主持人:通過法律的手段來查處強徵強拆有沒有類似的案例?
王錫鋅:其實我們可以看到,國土執法部門在整個規範土地管理和徵收拆遷過程中,應該說一直在起到一個比較重要的作用,但是事實上我們這一次,比如說一直關注的一個,包括很多媒體關注這次國土部通知的一個點,就是要加大查處的力度,誰來查?國土資源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查,有的時候因爲有利益關係,有的時候可能是因爲受到一些地方利益的制約關係,反而比較難查,所以最近我看到非常有意思的一個個案,在一個省裏面,地方的一些被徵地、被拆遷當事人,他發現了徵地的市政府有違規違法的行爲,要省國土資源廳來查處,也就是說向他舉報,要他查處,告訴國土資源廳說,根據法律的規定你負有查處的義務,但是國土資源廳可能沒有按照當事人舉報情況去進行相應的查處,所以最後當事人就把國土資源廳,提請了行政複議,甚至最後告上法院,指出它不作爲。
所以我們看到在實例中,不是說老百姓不要法律,也不是說我們相關的部門不要法律,而是利益在跟法律打架,我覺得假設法律所規定的那些真正的措施、標準、手段不能落實的話,像這樣的一紙緊急通知可能在落地方面也會碰到障礙。
主持人:其實說白了,強徵強拆現象的出現就是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利益並沒有得到真正的均衡,稍後我們繼續。
主持人:徵地過程中一定要保護好老百姓的利益,究竟該如何保護呢?我們再來聽一段採訪。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2010年12月26日
韓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現在總的來講,補償標準在不斷提高,但是在農民的眼裏,這個補償標準還是偏低,我們特別是這些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給農民的補償就更低。你比如說我看到一個研究報告,它講一段高速公路,167公里,給農民的土地補償款只有兩公里的造價,就說我們國家這些高速公路,現在包括也在建高速鐵路,這裏面的土地成本是非常低的。實際上是壓低了對農民的補償,換來了我們這種基礎設施和城市化的快速的發展。
記者:有一種聲音覺得說,我建高速鐵路,那我是公益性的徵地,那就應該給你低一點。
韓俊:就是說你無論是公益性還是商業性,你給農民應該是一個價格。所謂公益性,它就有一定的強制性,所以你不能說讓農民是一個公益性的一個建設,就讓農民做出貢獻,這個也是沒有道理的。現在很多人認爲,說給農民補償高了就會影響發展,其實這個認識是不正確的,這背後其實是一個利益分配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因爲按照市場價值對農民的土地進行補償,它的發展就受到影響了,所以應該讓農民分享更多的土地的收益,要增加農民的要素的收入,財產性收入等等。
主持人:不管是公益性還是商業性的拆遷,都要保護農民的利益,但是現實當中我們看到,其實農民的溢價能力相對要弱,到底該如何確保他們的權益呢?
王錫鋅:其實確保他們的權益,如果我們從今天這樣一個緊急通知來看,短期我們要防止完全強迫的,所謂的暴力來壓制違法違規的徵地拆遷行爲,因爲我們看到這種違法違規徵地拆遷行爲不僅僅違反了現有的許多關於補償的標準,徵地的程序等等規定,而且直接對農民的利益和他們的意願都造成了打擊。
就像我們剛纔採訪的片中所說的,這種緊急通知所制止的僅僅是那些明顯的違法違規的行爲,我們可以問一下,如果是合法合規的,是不是就沒有問題了呢?其實這就回到第二個問題,因爲今天我們如果從對農村集體土地補償來說,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補償的標準,補償標準,我們現在土地是用土管制,對農地的補償只是按照農業用途來計算價值的,可是這種土地一徵收以後變成建設用地,價值就成倍地上漲,這種補償標準對於農民來說是公平的嗎?他們能夠接受嗎?我覺得是問題的核心所在。因此從長遠來說,必須要對原有土地補償的標準,也就是利益分配的標準要進行反思,一定要進行修改,不然的話,即便是按照那樣的標準來做,農民也不能夠接受,因爲這裏存在明顯的價格差。
主持人:我們在緊急通知當中也看到,說要提高認識,認識本身到底是不是問題?
王錫鋅:首先對於地方各級政府官員來說一定要強調這次通知,包括上一次4月份國務院的通知也強調,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我覺得這個認識依然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到底是維護權益還是與民衆爭利,這是第一個。但是真正要提高認識,我覺得是需要在法律設計框架上,在這種具體的措施上,特別是對別人不願意提高認識的,採取那些違法違規行爲的官員,必須要有制裁,也就是說假設嚴肅的查處不能落地,認識可能很難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