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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5月17日電(記者嶽德亮)爲進一步加強住房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浙江省國土資源部門出臺規定,嚴禁市縣未經省級審查通過擅自發布土地出讓公告。
記者17日從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公佈的通知中獲悉,省國土資源部門將加強對市縣出讓公告的審查和監管,未經省級審查通過,不得發佈出讓公告。凡發現超面積出讓、捆綁出讓、“毛地”出讓、住宅用地低容積率、出讓主體“量體裁衣”設定唯一性、排他性的競買或投標條件等違反政策規定的出讓公告,將立即予以撤銷,責令重新擬定出讓方案。
而且,對多次發佈違規出讓公告的市、縣(市、區),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將予以通報。對違反規定出讓的,將責令終止出讓行爲,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還在通知中規定,要切實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速度,加大普通商品住房開發建設力度,以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供地爲重點,保持合理的房地產投資和開發建設用地規模,引導預期,平抑房價,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