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聞我國首部規範政府服務行爲的省級政府規章——《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已於5月11日正式出臺,10月1日起施行。
“服務規定”其出臺的目的就是讓政府“正確的做事”和“做正確的事”,讓人民羣衆得到更優質、更滿意的服務,營造一個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讓更多的人牢固樹立起“依法辦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法治意識。
曾幾何時,建設法治政府的“湖南樣本”不脛而走,不僅專家學者和媒體對其津津樂道,人民羣衆也對其充滿期待。特別是通過實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以來,我省各級政府全面公佈了權力清單,對1800餘部法律、法規、規章進行了全面梳理,將法定的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權力向社會公佈,接受公衆監督,減少行政審批項目。全省共清理規範性文件7.7萬件,廢止1.1萬件,宣佈失效2.5萬件,廢止和宣佈失效的佔總數的46.5%。“紅頭文件”滿天飛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提高了辦事效率,方便了人民羣衆,讓廣大羣衆真正嚐到了“法治”的甜頭。
“服務規定”就是更進一步地規範政府的“服務行爲”,把政府的服務內容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讓操作起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據可查”,服務好不好?到位否?超位否?你心中有“數”、我心裏有“底”,一看就知,一閱就明。不到位,我可以“投訴”你、“監督”你、“控告”你。就是給政府“行爲”更多的“約束”,讓政府行爲更好地、自覺地、理性地做好“服務”,直到讓公民滿意、讓羣衆滿意、讓社會滿意。也給廣大公民提供了“依法維護”自身的權利可靠依據。
規範政府“服務”行爲也是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之路。實踐證明:良好的法治環境已成爲了一個地方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據世界銀行的研究結果表明,法治程度可以決定一個國家57%的無形資本價值。也就是說“抓依法行政也是抓發展”、“法治也是生產力”。特別是針對湖南這樣的內陸省份來說優化法治環境更是我們的“核心競爭力”。湖南靠的就是良好的發展環境吸引人、打動人。近幾年的湖南“飛速發展”也一再證明了“法治湖南”的貢獻是功不可沒的。
隨着“法治湖南”更深入地走進羣衆心中,政府更深入地推進“依法治省”。我們堅信,在“法治湖南”的強勁推動下,湖南必將營造出更加適應科學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也必然帶來更好的發展與繁榮。
[稿源:紅網]
[作者:湘中飛舟]
[編輯:方天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