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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濱海高新訊記者從環保部門獲悉,天津市近日製定並實施了《天津市危險廢物及醫療廢物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方案,天津市將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排放設施的專項檢查,如有排放超標並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整改完成的企業,將被關停。
根據實施方案,各區縣環保局要將年產生或貯存危險廢物1噸以上的單位列爲區級危險廢物重點源;市環保局要將年產生或貯存危險廢物10噸以上的單位列爲市級危險廢物重點源,年產生或貯存危險廢物100噸以上的單位應當列爲國家級危險廢物監管重點源。在10月份前,各區縣環保局要對轄區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開展全面排查和評估。對於污染物排放超標的設施,特別是二噁英超標的焚燒設施,要依法處罰並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要依法關停;限期治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據瞭解,天津市將建立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今年將開展危險廢物網絡轉移試驗研究,2015年將基本摸清全市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及利用、處置單位情況,實現危險廢物網上申報登記、轉移管理和經營許可證審批,並建立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利用、處置單位檔案庫,建設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輔助決策系統。
根據計劃,到2015年,天津市危險廢物管理將進一步規範,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合格率達到90%;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100%。(記者任悅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