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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在濱海新區民政局獲悉,目前濱海新區民政局已正式啓用收養登記專用章,濱海新區收養登記工作由各管委會民政局和濱海新區民政局共同承擔。
濱海新區民政局從5月1日起正式啓用收養登記專用章,同時,塘沽、漢沽、大港收養登記處使用的收養登記專用章和鋼印已經作廢並收回。濱海新區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負責人介紹,收養登記共包括八種類型,包括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子女的、收養生父母有特殊困難子女的、收養繼子女的、收養非福利機構撫養的社會棄嬰(兒)的、收養非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監護人送養被監護人的和收養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棄嬰等八種類型。
此次收養登記工作流程調整包括以上八種類型的收養登記工作,及解除收養登記、撤銷收養登記、補領收養登記證、解除收養關係證明工作。
爲方便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工作,今後,濱海新區收養登記將由各管委會民政局和濱海新區民政局共同承擔。其中,申請、受理、審查、頒證等環節由各管委會民政局承擔,報批、登記等環節由濱海新區民政局承擔。整個辦理流程需要2—6個月的時間。解除收養登記工作流程與收養登記工作流程一樣。
此外,撤銷收養登記關係、補領收養登記證等工作將全部到濱海新區民政局辦理。(記者檀昕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