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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家規塑造健康身心
日前,網絡曝光了美國總統奧巴馬給兩個女兒制定的“九條家規”,其中包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父母分擔家務,每晚8點30分準時熄燈,安排充實的課餘生活,不準追星”等諸多“限制”,但卻句句透露着家長的高明之處。
“在沒有受到限制之前,孩子往往通過任性妄爲的舉動不斷地檢驗自己被允許的行動範圍”。天津市和平區青春健康培訓中心、和平區青少年心理諮詢中心身心健康指導師、心理諮詢師督導薛連福主任分析表示:“孩子經常通過家長對自己的行爲做出的反應來判斷‘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如果家長只是根據情況和心情來把握尺度,或者家長雙方的意見不一致,就會使孩子產生混亂。如果這種混亂重複下去,孩子就會錯過了熟悉規則的時期,進而養成一些不利於成長的壞習慣。但如果在家裏制定一些家規,便可讓孩子逐步養成規則意識。” 制定家規有原則
“一般來講,3-6歲幼兒階段是孩子顯意識形成的啓蒙階段,家長在此關鍵期如果能夠幫助孩子建立‘心理邊界’,對於孩子日後更好地適應社會規則和人際規則會打下良好的基礎。遵守社會和生活中的規則能保證孩子在秩序中成長,讓孩子擁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並能自發地建立良好的秩序與和諧的氛圍。”薛連福如是說。
那麼,怎樣制定家規才更加符合孩子的心理髮展水平呢?同時又讓孩子更加順利且愉快地執行“家規”?
“首先,告訴孩子制定家規的目的和意義。家長要明確說明制定和執行規則的理由。以溫和平等的方式告訴孩子‘爲什麼要這樣做’,這樣做的結果有利於自己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和適應社會的要求。第二,正確處理遵守規則與發揮孩子自主性之間的關係。家長在制定規則時要給孩子充分選擇的自由,以保護他的自主性。可以讓孩子逐步參與制定規則的過程,充分表達孩子的想法,一方面有利於培養孩子的自主意識,同時孩子對規則的認可度比較高,執行起來也更加順利。第三,制定的家規必須合理,簡明扼要,讓孩子能夠明白,也能夠做到。家長要根據孩子的年齡、理解水平來制定相應的家規,讓孩子充分明白怎樣去執行規則。同時制定的規則不能超出孩子的能力水平,要有可操作性。第四,根據孩子的特點設置合理的獎懲。制定的家規一定不要過於嚴厲,但也要有一定的懲戒作用。對於乖順聽話的孩子,要採用一種啓發式、鼓勵式的方式讓孩子從內心逐漸接受和認同制定的規則;對於任性、淘氣、頑劣的孩子則要以限制性方式對其言行進行有效的規範和引導,但一定排除暴力方式。第五,把持底線。家長必須學會面對孩子在某些情況下不愉快的哭泣。家長要明確孩子可接受的行爲和不可接受的行爲的分界線,讓你的孩子明白這條界線是什麼以及跨過界線後會發生的後果。” 落實行動纔有效
家規不是合同,也不是協議,它沒有法律效力,更沒有除了家裏之外的任何人來進行約束和監督,於是,孩子能否按“規”行事,全憑他的自覺和家長指引了。
“制定家規時,一定要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愛。”在談到家長制定家規時需要關注的幾個方面時,薛連福認爲,“在給孩子制定家規時,要讓孩子感受到父母是愛他的,要讓孩子有安全感,不要讓孩子產生牴觸心理,覺得父母不愛他了。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給孩子愛撫,在他情緒不好或者哭鬧反抗時,父母不要爲了威嚴而忽視孩子的心理感受。”
“此外,父母在孩子執行規則面前要保持一致。孩子對人際關係的洞察力是很強的,不要讓他利用家長的分歧來‘鑽空子’。父母之間有分歧的時候,不要當着孩子的面爭執,可以事後再做溝通。”
“其次,父母要以身作則,起到榜樣示範作用。大部分家規都不僅僅是立給孩子的,父母更要嚴格遵守,以身作則。父母不能單方面地要求孩子,自己卻做了違背家規的事情,這樣在孩子面前就喪失了信譽度和權威感。最後,在貫徹‘家規’時,家長要堅持不懈,監督落實。家長不要憑着自己的主觀意願和情緒好壞來對待孩子是否遵守規則。好的效果在於堅持,家長更不能在監督的過程中不堅持原則,使‘家規’變了質,這樣家規僅僅流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