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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黑出租”司機對三名醉酒乘客提出拒載,雙方由此發生口角並互相毆打,司機一氣之下從車上取出摺疊彈簧刀,將其中兩人分別捅成重傷和輕傷。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該司機犯有故意傷害罪,鑑於其有自首情節,且積極賠償損失,判處緩刑。
被告人金某現年25歲,河北省人,被捕前在本市塘沽開“黑出租”。案發當日,金某駕駛車輛等活兒途中,有三名男子酒後“招手”。金某見對方喝的醉醺醺,既怕出現糾紛又擔心會嘔吐弄髒車,於是不願意讓三人乘坐。由此,雙方發生口角並相互毆打起來。
在毆打過程中,金某從車上取出隨車攜帶的摺疊式彈簧刀,將其中兩人捅傷,後金某投案自首。案發後,經法醫鑑定,兩人損傷程度分別構成重傷和輕傷。金某被依法逮捕後,其家屬積極賠償了兩名被害人經濟損失共6萬餘元。
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金某目無國法,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後果,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被告人犯罪後在現場等候公安人員處理,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且案發後其家屬賠償了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諒解,酌情可從輕處罰。綜上,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通訊員郭玉鑫記者解金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