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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季王紹芳通訊員楊建國)記者上午從市客管辦獲悉,本市公佈啓動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幾天來,客運管理部門立即行動,迅速組織全市出租汽車企業發放“天津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並在出租汽車指定位置張貼加收燃油附加費提示標識。
據瞭解,截至目前,相關標識和專用發票發放工作已完成過半,市客管部門提醒廣大出租汽車司機,在5月31日前抓緊到所屬企業領取專用發票,同時按照指定位置在出租汽車上張貼標識,自6月1日起按照規定使用專用發票。據悉,本次啓動的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明確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本市客運出租汽車每趟次業務加收燃油附加費1元,出租汽車司機應向乘客出具“天津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