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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5月24日起,網絡上連續出現了“四川一副局長酒駕被查,定性爲因公喝酒暫未‘入刑’”“副局長‘因公酒駕’公檢法多次碰頭會罰款了事”等帖子,並被大量轉載,一時成爲網民關注的熱點。
據網帖稱,5月3日晚7點,丹棱縣城區九龍廣場,多名交警在此設卡,檢查過往車輛的司機是否酒後駕車。此時,一輛小車從縣城區南門駛來,司機系一名中年男子。
交警將車攔下後,即對司機進行了現場吹氣酒精檢測,男子呼出氣體酒精濃度達88mg/100ml。警方還依法提取了這名男子的血液,血檢結果顯示男子體內酒精濃度也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醉酒標準80mg/100ml。
經警方確認,這名司機名叫宿仁訓,身份爲丹棱縣水務局副局長,所駕駛車輛爲單位公車……網帖轉述有關媒體的報道說:“按性質劃分,宿仁訓等人均屬情節輕微,宿仁訓還是因公喝酒。於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暫按‘酒駕’開出了罰單,宿仁訓被處以罰款1900元、暫扣駕照6個月。”因宿仁訓水務局副局長的公職人員身份特殊,而剛剛開始的“醉駕入刑”也備受關注,這則“因公醉駕”的消息迅速引起了網絡的強烈反響。
5月25日下午,記者來到丹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駱俊傑向記者證實,網帖所說的宿仁訓醉駕以及當時被處以行政處罰等基本情況是屬實的。駱俊傑承認辦案民警在衡量案情上的確存在錯誤,但並非辦“人情案”。駱俊傑強調,上級公安機關已經於5月24日依法撤銷了對宿仁訓的行政處罰。經進一步調查取證,宿仁訓醉駕案已於5月25日偵查終結,當日將宿仁訓依法移送丹棱縣人民檢察院,按刑事犯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