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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的滕顯賀夥同三名未成年人在搶劫了華北電力大學一對學生情侶後,將二人殘忍殺害。滕顯賀還參與姦淫女生屍體。昨天,記者從市一中院獲悉,滕顯賀已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2009年4月8日晚上,華北電力大學一對學生情侶在校外約會時雙雙失蹤。幾天後,學校師生在學校西側的小樹林裏尋找時,發現一個新土堆,周邊有一雙鞋和一些血跡。接到報案9小時後,警方將滕顯賀等4名嫌犯抓獲。
滕顯賀曾在一家建材城當保安,有兩名同案犯是他的同事。滕顯賀說,他不想幹活,嫌幹活太累了,可是他缺錢花,就去搶錢了。
案發當晚,滕顯賀與姚某、曹某等經預謀,在昌平區回龍觀鎮華北電力大學校園附近樹林內,持刀對一對19歲的大學生情侶實施搶劫,在滕顯賀的指使下,曹某和姚某分別持刀將男、女學生刺死。滕顯賀等4人搶走兩名被害人財物。滕顯賀等3人還對遇害女生的屍體進行姦淫。
市一中院以搶劫罪、強姦罪、侮辱屍體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對滕顯賀判處死刑。
一審宣判後,滕顯賀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他認爲自己沒有動手殺人,不能因爲自己是成年人就判這麼重。本案其餘3名未成年案犯,有兩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後來,市高級法院終審維持了滕顯賀死刑判決。今年5月,滕顯賀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