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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瘦小的孩子,因爲父親的錯誤從“鬼門關”走了一遭——爲了求得“解脫”,讓兒子和自己共赴黃泉,這個父親誘騙孩子吞下了40顆安眠藥。
孩子名叫何星(化名),當他被搶救回來的時候,他的父親已經戴上了冰冷的手銬。
在醫院裏,孩子拉着民警問:“我沒有生病,爸爸爲什麼叫我吃藥?他在騙我嗎?”
那天上午(去年12月5日,記者注),爸爸說帶我去找媽媽,我很高興。
我們從嵊州坐汽車到了東陽橫店鎮,爸爸帶我到他以前做工的工地,在附近的小山上,爸爸問我:“想不想媽媽?”我說:“很想。”
爸爸沒有說話,只是和我一起坐在山頂上曬太陽。
後來太陽下山了,爸爸拿出一個小藥瓶,說吃了藥之後,我可以馬上長大,還說可以見到媽媽,她會帶我去外婆那裏。
我以爲爸爸說的是真的,就吃了藥。
藥是白色的,爸爸拿了礦泉水給我吞藥,我先吃下36顆,感覺那藥很苦,吐出來一些,爸爸又叫我吃藥,我再吃掉4顆。
後來,我就睡着了,感覺身體在打滾,醒來時已經睡在醫院的病房裏了。
我姓何,今年33歲,貴州人,我的家庭太失敗了。
我8歲的時候,媽媽在外頭有了男人,爸媽總是爭吵,沒完沒了。在一次爭吵中,媽媽用家裏的木板凳砸傷了爸爸的腦袋,爸爸從此得了羊癲風。
爸媽的事,讓我在老家擡不起頭,其他孩子都譏笑我,那時我就想:以後,我自己的家庭一定不能這樣。
12歲那年,我媽媽也去世了,我就離開老家,四處做點雜活養活自己。
2002年,我認識了我的老婆劉某某,她的父母一開始不同意,是她堅持,我們才走到了一起。
結婚沒多久,兒子何星出世了,我暗下決定,要努力掙錢,讓家人過上好日子。
2009年,我帶着妻兒到東陽,在工地上做鋼筋工,每個月工資5000元左右,兒子也在當地學校上學了。
誰知這種日子沒有持續多久,我發現妻子有了外遇,對方是我工地上的老闆,兩個人還住到了一起。
一開始,我拼命想挽回,花光了2萬元積蓄,還借了1萬多元,但她說,她早就不願意跟我了,她不要我和兒子了。
我8歲的時候,我媽在外頭找了男人,現在我兒子8歲了,我老婆也在外面找了男人。兩個家都搞成這樣,我活着還有什麼意思。
但想到兒子沒人照顧,還要像我一樣被別人譏諷,我受不了,就準備帶着他一起“解脫”。
我買了140顆安眠藥,給兒子吃了40顆,等他睡過去之後,自己把剩下的都吃了,邊吃邊流眼淚,到後來就什麼都不知道了。等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在醫院裏了,身邊站着警察。 >>尾聲在何某父子吞下安眠藥後不久,路人發現了陷入昏迷的二人,立即叫來救護車並報警。
出院後,何某被警方關押在看守所,8歲的何星由負責此案的橫店派出所民警照顧至今。
經東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5月27日,何某被東陽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在法庭上,何某捂住了自己的臉,蹲在地上失聲痛哭。錢江晚報